《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8月4日
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374号)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58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7992元(每人每月666元)。
三、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16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86元,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
(二)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616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86元,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
(三)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3005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86元,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2019元。
四、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332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66元,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466元。
(二)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432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66元,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566元。
(三)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2885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66元,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2019元。
五、孤儿养育标准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一)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社会分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16元。
(二)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机构抚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26元。
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
(一)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城市低保保障标 准1.5倍确定。
(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倍确定。
七、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5年7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前的社会救助标准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有效期1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
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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