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江江智能助手

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34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开本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与《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范围保持一致,规划范围为潜江市行政辖区,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以下简称“2020年度变更”),潜江市的国土面积为1993.16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北至汉江沿岸,东至汉江大道—东城大道—城东河路,南至汉宜高速—返湾湖公路,西至G234,包含园林—泰丰主城区、高新区杨市联动区、高新区核心拓展区、高新区王场联动区、广华组团、职教科研组团、周矶组团、高场—后湖组团等八个组团,面积约为123.22平方千米。

3.评价时段:评价时段与《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期限保持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以2020年为评价基准年。

4.规划目标定位

(1)战略定位

江汉平原水乡园林精致之城,全国虾稻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国家级绿色化工循环发展示范基地,华中地区战略能源储备应用基地。

(2)发展目标

潜江市发展的总目标为: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将潜江市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经济发达、文化繁荣、人民幸福、独具魅力的江汉平原水乡园林精致之城。

至2025年,潜江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开好局、起好步,综合经济实力近上新台阶、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民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市域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水乡园林城市面貌初步显现。

至2035年,潜江市基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成生态宜居、经济发达、文化繁荣、人民幸福、独具魅力的江汉平原水乡园林精致之城,主要发展指标提前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期水平。

至2050年,潜江市全面建设成为活力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主要发展指标总体达到发达国家同期水平,全面建成江汉平原水乡园林精致之城。

5.“三区三线”划定情况

(1)城镇空间

全市划定城镇空间118.16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5.93%,城镇空间的一级规划分区为城镇发展区,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一致。城镇发展区的二级规划分区包括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

(2)农业空间

全市划定农业空间1591.60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79.85%。农业空间的一级规划分区包括农田保护区和乡村发展区。

(3)生态空间

全市划定生态空间283.40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4.22%。生态空间的一级规划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控制区。

全市划定生态保护区25.88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30%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

全市划定生态控制区257.52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2.92%,涵盖生态保护区以外的省级双评价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重要区、湿地保护区、省级公益林、重要生态廊道、适宜造林绿化空间范围。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潜江市横堤路20号

联系科室: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728-629183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收集资料、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整理,环境影响说明编制,上报审批部门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总论;现状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归纳总结评价工作成果,明确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以及优化调整建议和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说明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程序,需对公众公开本规划的环境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看法和态度、规划实施对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农业生产、饮用水源、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为了使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积极参与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您认为本规划区范围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3)您认为本规划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联系和反映,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供规划实施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公众参与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