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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我局实际,我局起草了《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制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就该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日止。
二、反馈意见方式
请将意见发送至qjcgjlxd@163.com。
三、其他事项
反馈意见时,如为个人,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如为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进一步沟通。
附件: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制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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