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17日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
办理工作方案
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决战决胜工业3000亿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实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战工业3000亿行动方案》,通过实施“八大”工程,强化要素保障和环境优化,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决战工业3000亿2018年阶段性目标--工业总产值增长16%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工业投资增长18%以上、新增规上企业30家以上,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任务。
1.以创新发展为抓手,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一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以国家级高新区为依托,进一步做好产业的规划布局,发挥比较优势,着力构建有潜江特色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金澳科技油品升级改造、永安药业3万吨牛磺酸、安井食品、南疆果业、乐爱家居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壮大化工、特色食品和家具三大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潜龙药业扩规、长飞光纤二期、长飞信越二期、江汉战略储气库等项目建设,不断夯实生物医药、光信息电子、新能源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大力振兴纺织服装产业,出台支持服装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积极探索“总部+卫星工厂”服装基地模式,科学合理谋划龙湾、张金、浩口等服装产业园区建设;依托装备制造重资产建设,加大玉环汽配、温州阀门、香河机柜、廊坊新型建材等项目的招引力度,推动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各相关地方)
二是拓展项目投融资渠道。组织编制项目投资导向计划书,精准策划项目,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采用PPP、重资产等模式,撬动更多民间资本投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是精准优化服务环境。践行“三提高”活动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部门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持续开展“部门服务百企”、“企业家座谈会”等系列帮企、助企、亲企活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公正透明、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优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委等)
四是加大工业招商力度。全面启动“补链、壮链、延链”行动,围绕做优四大支柱产业、做强四大主导产业,不断创新招商模式,争取更多的工业项目落户,延伸完善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2.以整合资源为抓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整合财税政策。设立决战工业3000亿专项基金,加大对园区、企业的投入。重点支持园区路网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究开发、科技创新等,加快推进园区功能配套、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委等)
二是整合金融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有效监管风险的前提下,创新续贷、循环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为域内企业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提供资金保障。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服装、机柜、汽配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推出适合企业的信贷产品,对企业实行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30%。推进金融支持“万企万亿”技改项目工程。鼓励创新创业型和成长型企业在四板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四板企业转板“新三板”。力争年内2家企业挂牌“新三板”,20家企业挂牌“四板”。(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研究制定鼓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奖补政策。将企业安全、环保设施改造等提升企业发展质量的投入纳入奖补范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四是发挥基金作用。用足用活江汉产业基金、润泽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通过资本招商、基金招商不断引进大项目、大企业。充分运用产业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各项手段,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高新投公司)
3.以环境保护为抓手,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一是牢守环保底线。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对于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禁止落户,彻底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同时,落实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要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对重点企业进行实时在线监控,采取强制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是引领绿色发展。发展节能环保绿色装备,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与装备,加快再生资源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经济优质高效发展。严格执行环保、能耗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监管,倒逼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4.以科技创新为抓手,提高企业内生发展动力。
一是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研究制定符合潜江特色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支持科技孵化园、“众创空间”等平台建设和发展。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研发活动管理和研发经费使用制度,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研发平台,支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校企合作共建研发中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加强研究和开发,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各种技术问题。着力培养一支较高水平的技术队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以招才引智为抓手,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大力支持企业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缓解企业用工需求。采取柔性引进和项目合作等形式,帮助企业引进高端紧缺型人才。提高企业人才保障水平,对我市循环经济的高新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住房、就业、医疗、就学保障等各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决战决胜工业3000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龚定荣任组长,常务副市长金茂清、副市长陈庆忠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市经信委等11家市直部门及各区镇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赵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实行市长领导下的分管市长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各自年度工作任务,迅速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及项目清单,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2.加强协调,跟踪督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向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部门联络员协调工作会议,每月向领导小组报送办理进展信息,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
3.严格考评,奖惩结账。将议案办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考核实施细则,做到严格考核,严明奖惩,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部署阶段(4月底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走访议案领衔提案人及部分代表,征求意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案办理方案,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责任。
2.集中办理阶段(5月至9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开展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邀请市人大常委和代表进行视察并征求意见。
3.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1月)。针对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再次交办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议案办理落到实处。
4.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办理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接受人大评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议案办理情况。
二、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建设平安校园为主线,以健全安防体系为核心,以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着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着力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治理能力,努力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学生健康阳光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1.健全校园安全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建立全方位、全员化、全覆盖的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
2.健全校园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部门校园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指导和检查,提高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文体旅新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3.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市局月巡查、学区周督查、学校日排查安全工作机制,坚持推进月督查月通报月整改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健全部门联动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协同配合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全面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文体旅新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5.强化课程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常规教育教学,认真落实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做到计划、学时、教材、教师“四落实”。继续开展安全月主题教育活动,落实每学期三次家长会制度,签订学校、学生、家长三方责任书,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强化专题安全教育。各部门根据职能,指导和督促学校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网络安全、禁毒防艾、防溺水、防欺凌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知识讲座、现场教学、互动交流、情景模拟体验等形式,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体旅新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7.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新方式、新途径。筹建以潜江中学、园林高中为依托的全市教育系统心理咨询指导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加强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建设,加大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引进力度,通过招考、培训及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等方式,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8.强化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重点开展好“防范性侵害”、“防范校园欺凌”、“防范网络犯罪”、“防范毒品犯罪”“综合普法教育”等巡讲。(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9.加强人防建设。按照“专业人做专业事”的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具有实力的保安公司,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实现校园专职保安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10.加强物防建设。采取统一购置的方式,为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齐安防“八件套”。加强校门和围墙建设,实现封闭式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11.加强技防建设。全面加强学校视频监控建设,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建立教育系统全方位的视频联网实时监控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监控,实现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并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即使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继续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
12.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大力开展“七个治理”:一是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着力整治校园“擂肥”、出租屋租住学生、黑恶势力、邪教组织、吸毒人员及精神病患者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二是大力开展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法院)三是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城镇学校周边道路拥堵、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做好校园周边公路及安全设施建设和养护,保障通行路况良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四是大力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黑校车”整治力度,整治校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为学校和学生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五是大力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治理,着力整治流动无牌无证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等问题,着力防止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六是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治理,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网吧、非法出版物、虚假广告等的管理和监督,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七是大力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着力加强对学校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13.开展护校安园行动。积极推进警务进校园,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落实一校一警。强化校园周边执勤巡逻,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上学、放学时段学校周边做到“三见”(即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交通管理等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按规定及时设置警示牌、标识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14.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出台平安校园创建方案,评选一批平安校园成果和平安校园示范校。(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文体旅新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司法局)
15.建立校园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安防“八件套”配备、视频监控建设、消防设施建设、校园一键式报警系统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全面提升校园安防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6.出台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办法。摸清校园安防配备情况,明确校园安防配备标准,落实校园安防投入资金,全面加强校园安防建设,确保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全面达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金茂清为组长,副市长王玉梅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陈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扎实开展办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2.加强协调,跟踪督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向重点建议办理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部门联络员协调工作会议,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
3.严格考核,奖惩结账。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做到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实行问责制,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征求建议代表意见,制定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各部门制定相应办理方案。
2.集中办理阶段(4月至6月)。外出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开展工作。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办理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建议代表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3.整改提高阶段(7月至9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进行视察并征求意见,针对视察指出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
4.总结验收阶段(10月至12月)。总结办理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重点建议办理结果,接受人大评议。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三、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统筹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着眼当前、惠及长远,将停车管理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收费价格、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停车供给不足,加强运营管理,实现停车规范有序,改善城市环境,解决城区停车难题。
(二)工作任务。坚持市场运作,通过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按照市场化经营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坚持集约挖潜,鼓励停车资源开放共享,有效利用、充分发掘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建立立体停车设施;坚持建管同步,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提升停车信息化水平,加强违法行为治理。
(三)工作措施。
1.坚持公交优先,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交示范市建设,合理测算城市公交停车需求,鼓励以公共交通作为出行的首选方式。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制定公共交通路权保障措施。
2.编制城市停车专项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停车设施。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原则,优先保障城市公共停车需求;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合理测算停车需求。明确阶段性适应目标、优化设施布局,制定近期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库,并及时公布。同时,将该规划及时纳入城市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专项规划及《潜江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方案》逐步推进停车场建设。
3.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充分体现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体现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基本原则,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区位等属性差别,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车位标准,并符合国家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的要求。
4.依据规划,明确重点,加快建设。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今年计划建设5处公共停车场,总面积约14000余平方米。一是潜阳东路南荷菜场停车场,(已完成建设,面积约3068平方米);二是潜阳路东路出入口景观节点停车场(已完成建设,面积约3660平方米);三是高速公路出入口停车场(已完成建设,面积约2000平方米)。四是紫月路生态停车场(正在建设,可提供1300余个车位);五是潜阳中路纺织品公司立体停车场(此处涉及纺织品公司和五交化总公司权属地块,主管单位为商业局,总面积约8660平方米)。
5.推动单位、小区、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出台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停车需求的合理性,办理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调整手续。鼓励错时停车与单位停车位对外开放。
6.推广采用PPP模式建设停车场。依据国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的相关政策与要求,出台相应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在停车场建设领域大力推广采用PPP模式。结合停车场项目特点,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采用放弃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
7.简化停车场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和程序完成项目业主或投资主体提出的停车场建设项目的审批(或核准)。对于小型或利用自有用地建设的停车场,鼓励实行备案制。
8.加强用地保障、鼓励综合利用,实施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制定相关政策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鼓励利用公共设施、人防工程、综合管廊等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停车场,引导停车产业化。做好用地保障,中心城区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预留用于停车场建设。
9.持续加大停车场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和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因地制宜通过建立基金等方式,加大对停车场建设的支持。积极探索停车场产权、专项经营权、预期收益质押担保增信措施,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方式融资。
10.加大金融对城市停车场建设的支持。鼓励综合运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等基本建设资金,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商业银行等市场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停车场建设提供支持。
11.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由社会资本与政府共同投资的新建停车设施,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场,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12.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加快对我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并对外开放共享。
13.推动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强化对系统平台监督,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定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
14.完善公共停车场周边设施与发展环境。同步完善停车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建成营业后,减少并逐步取消路内停车泊位,保障公共停车场合理需求,提高收益水平。
15.完善政府停车资源委托管理。建立相应体制机制,确保路内等政府停车资源委托经营的公开透明,将收入的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停车场建设。
16.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
17.加强违法停车治理。制定采用合适的策略,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机制的作用,加强城市重点区域违法停车治理,基本杜绝无刚性供需矛盾区域的违法停车行为,保障公共停车场有效需求,提高收益水平。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部署阶段(4月底前)。成立《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重点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董方平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刘冰、陈庆忠、市政府副调研员郑致银为副组长,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何本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议案办理方案,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责任。走访议案领衔提案人及部分代表,征求意见。
2.集中办理阶段(5月至9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开展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邀请市人大常委和代表进行视察并征求意见。
3.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1月)。针对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再次交办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议案办理落到实处。
4.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办理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接受人大评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议案办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进度台帐,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主动服务行业企业,为停车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3.跟踪进度,加强统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季统计、半年报告”的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城管局,市城管局整理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抓紧协调解决。
附件:1.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实体
经济,决战决胜工业3000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及责任分工
2.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及责任分工
附件1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决战决胜工业3000亿的议案
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龚定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金茂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庆忠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蔡宗雕 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诗文 市编办主任
刘 晗 市发改委主任
赵 曜 市经信委主任
王 维 市财政局局长
刘爱国 市住建委主任
程文辉 市人社局局长
杨贤森 市环保局局长
许汝华 市科技局局长
张 睿 市招商局局长
罗大广 市金融办主任
阳黎明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义邦 市高新投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赵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市经信委:负责议案办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指导产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奖补政策;负责指引企业技改扩规、创新发展;负责搭建服务企业平台建设。
市发改委:加强循环经济建设,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投资导向计划书,拓展社会资本投融资渠道。
市财政局:加大财税政策的整合力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绿色化、高新化、循环化的投入;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和江汉产业基金,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
市住建委:加大工业园区路网、基础设施配套等建设的统筹力度,加快推进建设。
市人社局:帮助企业加大技术工人的培训和招引力度,缓解企业的用工需求。
市环保局:实行环保负面清单管理,加强环保综合整治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引进环保技术、环保设备进行环保改造,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市招商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模式,不断延伸完善产业链条。
市编办:深入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审批。
市政务服务中心:完善“一条龙”全程跟踪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部门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
市科技局:研究制定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支持具有创新实力的企业落户。
市金融办: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金融扶持中小企业力度。推进金融支持“万企万亿”技改项目工程。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企业上市(挂牌)。
市委人才办:大力支持企业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缓解企业用工需求。提高企业人才保障水平,对我市循环经济的高新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住房、就业、医疗、就学保障等各方面给予支持。
市优化办:督办落实“部门服务百企”、“企业家座谈会”等系列帮企、助企、亲企活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公正透明、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市高新投公司:加大润泽产业基金等向工业经济倾斜的力度。
各区镇处:负责本辖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工业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本辖区惠企政策的落实工作。
附件2
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金茂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玉梅 副市长
成 员:龚 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述波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陈 华 市教育局局长
王 维 市财政局局长
蒋代永 市公安局政委
舒中雄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其虎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龙君楚 市工商局局长
何运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本龙 市城管局局长
程伦嵩 市文体旅新局局长
李 立 市司法局局长
章亚平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
章安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陈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负责重点议案办理的督办和考核工作。
市综治办:负责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市教育局:负责重点议案办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牵头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按标准做好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工作;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将校园安保人员、安防“八件套”、消防设施、视频监控、校园一键式报警系统配备、维护、更新经费和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筹措拨付到位。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治理,加强安保力量,落实“三见”工作,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道路拥堵等问题;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所管辖范围内学校周边公路及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和养护,合理设置校车停靠点,保证通行路况良好。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选派心理医生和专家兼任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负责配合教育部门为少年儿童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学校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建好卫生室,为学校派驻兼职校医。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或违规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管理,坚决制止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现象发生,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无证饮食摊点;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负责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食品安全防范。
市城管局:负责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户外广告等方面整治力度,营造优良教育环境。
市文体旅新局:负责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管理,依法查缴淫秽、色情、迷信等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书报刊、音像制品;负责对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场所执行“未成年人不准入内”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整治。
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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