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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潜江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21192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17:00:00 文  号:潜政发〔2023〕20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5日 17: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潜江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推进潜江气象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推进潜江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1月21日

推进潜江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3〕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我市打造“一城三基地”“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贡献气象力量。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80%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87%以上,暴雨预警精细化到乡镇(街道),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88%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气象高质量发展水平进入同一方阵前列。

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气象核心业务能力

1.优化气象精密监测布局。加快补齐浩口镇、熊口镇等主要天气过程来向区域以及城区、工业园区等关键区域的气象监测短板。将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纳入生态、交通、农业、旅游、城市管理等工程项目,与项目同时规划、同时建设,优化观测布局,增加观测数据。逐年升级运行时间8年以上的自动气象站,实现自动气象站平均间距不超过7公里,气象灾害敏感区达到3~5公里。加强全社会气象监测设施的建设管理,统筹集约气象观测资源,建立全市气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机制。落实区域自动气象站和气象设施的属地化管理。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确保探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局,各区、镇、街道)

2.完善气象精准预报系统。推动潜江市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建设,完善湖北省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本地化应用,建设从零时刻到月季年的无缝隙精准数字预报业务和产品体系。加强潜江X波段雷达资料的应用,强化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不断提升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提升气象精细服务能力。围绕特色“虾稻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发挥“南红北绿”特色农产品气象服务研究中心作用,强化全产业链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增强城市应急处置、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电力调度和大型活动等气象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镇、街道)

4.构建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和内部安全体系建设,加强气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依托省级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系统,开发本地业务信息化应用终端。围绕城市大脑建强气象小脑,加大气象数据精细化、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开发及应用力度。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汇聚农业、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数据以及重要路口和易渍涝路段等的视频信息,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和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搭平台优环境,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5.加快气象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强潜江X波段天气雷达产品应用研究,强化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提升短临天气预报水平。发挥市级科技项目对气象科技科研的支撑作用,在灾害性天气预报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公关。加强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的本地化应用,显著提升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提高5G网络、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智慧气象服务领域的应用质效。(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6.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气象与农业、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等行业协同创新。建立气象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资金一体化配置,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参与虾稻特色产业气象服务与气象防灾减灾关键核心技术联合关,推动“气象+”交叉领域科学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固底板扬优势,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7.充分发挥气象预警信息先导作用。强化极端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能力,实现红色预警信号向重点服务对象自动“叫应”。完善气象预警信息绿色发布通道和发布终端即时插播机制,提升手机短信全网发布速率,实现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内送达重要部门、重点单位责任人和重点人群,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安全转移等应急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各区、镇、街道)

8.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区、镇、街道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区、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向村(社区)延伸。将气象知识科普纳入市科技馆建设内容,出台潜江市全域气象科普工作方案,推进气象科普场馆、气象研学基地和气象科技小院建设,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

9.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持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作业和指挥能力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换代和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完善以气象为主的人影管理体制。强化气象、公安等部门联合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大专业人员的招录和培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各区、镇、街道)

(四)解难题促发展,提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0.增强农业气象保障能力。在粮油主产区、虾稻种养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配套建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站),为主要农作物提供全生产链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气象条件与病虫害滋生发展关系研究,建立部门联合预警、联合防治机制。探索发展针对干旱、高温、低温、洪涝、冰雹等气象灾害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银保监组)

11.增强交通气象保障能力。将交通气象观测站纳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在重要高速公路和国道路段补充建设自动气象站,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推进气象与物流信息互通共享,提升物流运输关键节点气象服务能力。研发“气象+城市交通”气象服务产品,开展精细化城市交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

(五)守青山护绿水,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12.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保障。完善湿地气象站网布局,提高生态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健全生态与气象会商机制,提升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精准度,优化人工降雨抑尘操作流程,强化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区域协同治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气象服务,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精细化普查、评估和开发利用气象服务,强化能源项目选址论证,提升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精准预报能力,为清洁能源高质量开发利用提供支撑。开展“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气候好产品”品牌创建,助力潜江江汉平原水乡园林精致之城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用地等保障。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各区、镇、街道)

(二)加强投入保障。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稳定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落实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科技人才等有关地方待遇保障。加大气象基本建设投资、设备迭代升级和运行维护等财政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符合条件的气象人才纳入全市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市级人才工程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的专业化气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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