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解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7日 15:24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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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江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长江大保护有关部署,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年,是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账年,为坚决打好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2020年5月20日,市政府印发了《潜江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将该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工作方案》分为工作目标和重点、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重点任务部分分为二大类10小条,对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细化的具体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强化城镇污染源治理、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和强化船舶污染治理等四个方面措施以“建、治、管、护”为重点,强化污染源监控。
二是通过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强化河道污染整治、强化河湖生态修复提升、加强水资源调度管控、加快推进主要水污染物减排等六个方面措施来保障水生态环境,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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