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市住建局
来源: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16:5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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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市城镇化水平的显著提高和高层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多,城镇供用水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大量建筑需采用加压的二次供水形式。由于二次供水设施存在建设和管理多元化、运行维护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次供水迫切需要法制保障,因此,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
1.2015年5月28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七十七号)颁布了《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1月2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二十四条内容。一是全面贯彻了《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和《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精神;二是紧密结合了我二次供水管理的实际;三是进一步规范城镇二次供水、用水活动,保证二次供水水质、水压、水量和供水安全;四是明确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当地供水单位统一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五是本办法适用于潜江市城镇公共供水区域范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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