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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解读单位: 市科技局 来源: 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14:5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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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潜江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根据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推进部署,2023-2025年为我市创新型县市的建设期,建设期满后接受科技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授予国家创新型县市。

为全面推进潜江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8〕130号)和《湖北省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下发了《潜江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发表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论述,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我省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同时,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对新时期推进科技创新,全力建设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作出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编制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是推动湖北省创新型省建设,打造一体化全域创新布局,进一步优化我市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创新水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实施方案对未来几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进行总体谋划,明确了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突出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了短板弱项,为创新型县市建设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完善了体制机构,构建了全市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潜江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创新型县市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了创新型县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鼓励技术创新,突出企业主体;转换新旧动能,立足产业发展;全面开放合作,拓展创新资源;促进双创升级,优化创新生态。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提出创新投入显著提升、企业创新实现突破、创新生态明显优化、新兴产业培育成效显著、创新绩效明显提升五个方面主要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主要从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载体提升、实施创新要素集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为民惠民、实施科技创新治理六大工程29项工作任务,每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拓宽投入渠道、强化协调推进、营造深厚氛围四个方面入手,保障创新型县市建设任务的有力推进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创新型县市建设15项规定指标6项特色指标,其中规定指标中,创新投入3项、企业创新3项、创新环境5项、创新绩效4项,指标体系与申报时一致,分年度对目标进行了解,特色指标主要根据我市特色和亮点设定。21项指标中,2025年设定的目标完成值高于申报值的有10项,等于申报值的11项,这样设定是为确保完成2025年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潜江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协调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强化创新绩效管理三是强化协调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四是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对潜江创新型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展现建设进展和成效,切实凝聚起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和创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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