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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 管理工作方案

解读单位: 运粮湖管理区 来源: 运粮湖管理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09:5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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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阅读政策解读

一、制发政策文件的背景、目标

   为持续跟踪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乡振〔2023〕3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潜乡振发〔2023〕9号)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区实际,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

二、重点内容

   一是脱贫户、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家庭成员基础信息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情况。实地采集相关指标信息并审核后,统一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

三、工作安排

    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于10月开始,12月初完成。

    (一)工作安排部署(10月下旬完成)。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动态管理工作方案,部署安排采集录入工作。

    (二)开展业务培训(10月底前完成)。按照“省培训到县、市州培训到乡镇、县培训到村”的原则,分层分类全覆盖开展现场培训,讲解有关政策和系统操作等内容。

  (三)采集录入信息(11月24日前完成)。11月1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11月24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四)数据分析清洗(11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要压茬推进数据采集录入和数据分析清洗工作,组织力量及时向乡村振兴办反馈、自主分析发现的疑似问题数据进行核查核实并整改。

(五)提交工作总结(12月4日前完成)。采集录入信息工作完成后,各单位根据核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开展数据分析,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信息采集工作总结到乡村振兴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理区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主任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工作队队长和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程序管理,及时开展入户信息采集,如因采集对象全家长期在外务工等原因无人在家、无法实地入户采集的,可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采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单位要通过全国信息系统中的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辅助开展入户采集。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受理单位

 运粮湖管理区党政办公室

 地  址:运粮湖农场光明路31号          电    话:0728-6681482

 解读人:曹体康                        解读时间:2023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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