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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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是法定公示地价的主要内容,公示地价体系是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支撑。
我市于2018年更新了城镇基准地价成果, 2019年公布实施后一直沿用至今。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不断发展,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发展承载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三区三线”成果的划定进一步优化了城镇空间布局,使得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范围有所变化。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47 号)精神,需对至2023年底满5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农用地等基准地价开展全面更新工作。
二、出台目的
对上一轮的公示地价体系成果进行全面更新,可为地价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进而达到合理配置城镇土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产最佳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
三、相关说明
本轮《潜江市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内容包括:潜江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潜江市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潜江市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潜江市城区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其中:
文字成果包括《潜江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潜江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潜江市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潜江市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潜江市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潜江市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潜江市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技术报告》《潜江市城区标定地价更新专项报告》。
图件成果包括潜江市城区综合用地土地级别图、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城区居住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城区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图、各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潜江市国有耕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潜江市国有坑塘水面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潜江市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标定区域和标定宗地布设图、潜江市城区居住用地标定区域和标定宗地布设图、潜江市城区工矿用地标定区域和标定宗地布设图。
数据库成果包括城镇基准地价信息数据库和基础资料汇编。
本轮成果相对上一轮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更新范围的变化。以《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为依据,根据我市城区、乡镇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趋势,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综合确定。城区在上轮更新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潜江北站南侧区域;乡镇与上轮相比,面积变化明显,由于确定更新范围的依据不同,部分乡镇更新范围面积减少是由于剔除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部分乡镇更新范围面积增加是由于近几年的建设用地有所增加。
(二)基准地价内涵的变化。我市本轮基准地价估价期日统一为2023年6月30日;城区基准地价中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容积率由2.0调整到1.5;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分两类,考虑到二类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的规划及利用特点等,容积率由1.5调整到1.0,二类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开发程度调整为“五通一平”。乡镇基准地价中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分两类,二类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容积率由1.5调整到1.0,开发程度各类用地均为五通一平。乡镇中广华片区内涵与城区相同,二类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开发利用程度为“五通一平”。
(三)关于乡镇价格体系中重点镇与一般镇的划分依据。乡镇等别划分以《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中市域城镇发展引导为基础,结合各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情况,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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