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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支持商圈商街焕新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市商务局 来源: 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16:1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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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支持商圈商街焕新升级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第十八条“强化消费品牌引领”,明确提出“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同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第十一条“打造新型消费场景”,提出“推动商业综合体、商圈、景区、街区“数字+”改造和业态升级”。10月,商务部等5部门印发《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方案》,其中第一条提出“推动步行街(商圈)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我市商圈、商街提质升级,激发消费新活力,特制定《潜江市支持商圈、商街焕新升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激发商圈活力、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等,提出七个方面具体支持举措:

一是支持商家入驻。针对新建及存量商圈商街,设立商户入驻奖励。以此鼓励商圈商街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更好满足市民消费需求。

二是支持首店经济。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中国首店、湖北首店、潜江首店,与其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合同,并实现纳限入统的商圈商街运营管理单位,按照首店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以此支持运营方积极招引具有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知名品牌,打造消费新热点。

三是支持首发经济。鼓励商圈、商街联合国内外知名品牌、知名媒体、商业运营载体、行业协会等举办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新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通过持续举办高品质活动,保持商圈商街新鲜感和话题度,进一步提高客流量。

四是大力推广票根经济建设集票根验证、优惠发放、消费核销于一体的线上平台,免费提供接入服务;对参与票根经济活动的商户,按票根优惠带动的消费额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借助数字化手段和创新模式,推动文商旅体融合发展,形成消费协同效应。

五是推动商圈、商街“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新建、改扩建等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以此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经营发展中。

六是支持商圈、商街改造提升。鼓励商圈、商街开展场景改造,拓展消费空间,打造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的商业集聚区,满足市民消费升级需求。致力于打造一个“来得方便、停得轻松、逛得舒心、买得放心”的整体消费环境,全面提升潜江商业魅力和市民幸福感。

七是推动消费环境整体提升。通过优化公交接驳、倡导节假日免费停车、加强市容环卫综合治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等综合保障措施,营造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注意事项

同一企业(或项目)若同时符合本政策与省、市其他同类政策(如省级首店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叠加享受)。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含申报流程、材料清单、审核时限等),后续需关注市商务局官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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