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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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6年3月12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印发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环大气〔2026〕14号),5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鄂政办函〔2026〕10号),7月7日省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三年行动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提升我市大气污染治理效能,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潜江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共有6个部分2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化工业污染协同治理。有8个方面具体措施,分别为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有序淘汰压减低效产能、构建特色绿色产业链条、推进燃煤设施关停替代、加快工业炉窑绿色改造、提升重点行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VOCs全流程治理、规范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二)优化能源结构清洁替代。有3个方面具体措施,分别为完善清洁能源结构布局、加强散煤清洁化治理、强化油品质量监管。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有5个方面具体措施,分别为提升清洁运输比例、推进商用车清洁升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推动内河航运绿色转型、提升移动源监管效能。
(四)强化面源污染管控。有3个方面具体措施,分别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强化餐饮油烟整治。
(五)推进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有3个方面具体措施,分别为强化工地扬尘精准监管、深化道路“净尘”行动、加强堆场裸地扬尘管控。
(六)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有3个方面具体措施,分别为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各年度工作目标,对照《行动方案》内容细化梳理了“潜江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清单”作为附件,便于日常工作调度推进。
三、出台意义
《行动方案》按照国家、省大气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制定,聚焦我市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突出大气污染问题,有力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效能,为我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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