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野生寄养到虾稻共作——我市龙虾产业“八个升级”之养殖升级篇

来源:潜江日报

 

记者 王华

近年来,由潜江龙虾引领的红色风暴席卷全球。在国内,武汉、南京、上海、北京等大中城市,年消费量均在万吨以上;而在欧美国家,年消费量达16万至18万吨,但自给能力不足1/3。每年5月至8月,来自国内国外的经销商纷纷集聚潜江,抢购龙虾,可谓供不应求。潜江小龙虾如此受到国内国外市场欢迎,原因在于,在产业发展之初,我市就牢牢坚持走“小龙虾生态养殖路线”,打响了潜江小龙虾绿色无公害产品品牌。

10多年前,我市积玉口镇农民刘主权、褚洪云在全国率先探索出小龙虾野生寄养模式,开启了小龙虾养殖的新时代。2006年,刘主权自创的“虾稻连作”生态种养模式,被写入省委一号文件,在全省推广,有效提高了全省近200万亩低湖田、冷浸田的利用率、产出率,带动了荆楚大地小龙虾养殖大发展。

在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后,专家们发现“虾稻连作”这一种养模式在技术上还存在一定弊端,从2010年开始,市水产局便选取部分稻田开始试验,并在小龙虾养殖方面创新发展了虾稻共作模式,变过去“一稻一虾”为“一稻两虾”,延长了小龙虾在稻田的生长期,实现了一田两季、一水两用、一举多赢、高产高效的目的。此模式不仅有效提高了稻田综合利用率,而且克服了原有模式下商品虾个头小、产量低、效益不高的缺憾。

市水产局总工程师陶忠虎在谈到“虾稻连作”与“虾稻共作”的区别时说:“虾稻连作模式采取在稻田开挖简易围沟方式放养小龙虾,导致养虾和种稻矛盾,且一亩田往往只能收获一季虾,效益大打折扣。而虾稻共作只需将稻沟由原先的1米宽、0.8米深小沟改挖成4米宽、1.5米深大沟。在稻田需要排水整田时,尚没卖出的幼虾有了宽敞、充足的生长水域。等插秧完成后再放水,并将沟里的幼虾引放到稻田里让其继续生长。待到八、九月份的时候,这些幼虾便长成了大虾。这样不仅解决了虾市淡季不淡的问题,而且售出的成虾价格高,效益好。”

2008年,经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潜江虾稻共作标准化示范区被纳入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一类示范项目;2014年,经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严格审定,中国渔业协会正式同意,将《潜江龙虾“虾稻共作”技术规程》作为国家行业技术规程予以公布和实施,潜江小龙虾养殖规程成为了国家标准。虾稻共作代表着绿色、环保、有机和无公害,迎合了百姓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强烈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近几年,我市通过现场会、实施以奖代补等措施,引导农民发展虾稻共作7万亩,其中白鹭湖农场、龙湾镇、积玉口镇发展虾稻共作基地超过1万亩,老新镇、后湖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发展虾稻共作基地超过5000亩,渔洋镇、熊口管理区新增面积都在300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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