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不断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潜江市建立并完善了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体制机制,推动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成立了重点改革项目工作专班,认真梳理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报请市政府印发《潜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划的通告》,修订了《潜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环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并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建立起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实现了对全市污染源监管全覆盖。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通过走航车搭载广谱型VOCs监测设备与异味因子监测设备,进行移动监测,找准污染源头,实施精准防治,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三是完善移动源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在2019年完成2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启动二期建设,增加2套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系统,并配置移动式遥感监测车,实现城区移动源监管全覆盖。
四是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管控,今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启动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及臭氧污染成因分析研究项目,通过在全市主城区、工业区、居民区布控3个点位,对不同功能区域处大气细颗粒物进行收集和研究。
今年1月至11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35天,其中优良天数313天,优良率为93.4%,较去年同期增加13.5%;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累计均值分别为53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24.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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