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度部门预算于2024年1月30日经潜江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4]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居保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起草和拟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承办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审核、待遇调整、待遇发放、建立档案等工作;
(四)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保障资金的具体运行、统计、监督管理、会计核算、基金预决算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五)负责接待城乡居民的来信、来访、来电,提供热情、快捷、细致的咨询服务;
(六)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各区、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内设“四科一室”,即核定记录科、基金风险管理科、待遇稽核科、待遇发放科、办公室,现有在编人员24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7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人员4人。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一辆。
第二部分 居保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021.5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2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2.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上级专项20059万元。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6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10.54万元,增加16.21%。主要原因增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金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2022年预算数7962.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2.58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等业务工作。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5.6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居保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4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车使用减少。
五、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居保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0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征地项目批复减少。
六、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21万元,其中综合事务管理经费2.21万元,预计购买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及办公桌、办公椅等办公家具。
七、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单位资金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38056.20万元。
八、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总预算3805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21.58万元,占73.63%;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0万元,占26.28%;单位资金结转34.62万元,占0.09%。
九、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总预算38056.2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339.29万元,占0.89%;运转类项目支出103.98万元,占0.27%;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7612.93万元,占98.84%。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7695.93万元(含基金项目37612.93万元),是为了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社保基金支出,确保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养老保险补贴及时拨付到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非税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居保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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