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门预算文化中心单独
目录
第一部分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及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2023年度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系统
部门预算
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2年1月12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3】1号),按照《预算法》规定及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系统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3家汇总):
第一部分
市文化系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根据潜江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潜发【2019】3号),新组建机构名称改为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事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道、推进全域旅游资源的挖掘、整合和开发;一文化为内核,通过文化创意全面赋能,推动特色农业、特色旅游、文化科技等多产业融合发。
2.参与拟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项目策划、包装、资金争取;承担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及跟踪服务等工作;
3.组织特色文化品牌的形象推广,创新文化推广和城市营销方式,构建多主体参与的推广、营销体系;
4.组织文化作品及文创产品的创作、成果转化及市场化开发;负责非遗产品开发;
5.统筹、规划曹禺文化产业园区及其他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文化公园的发展、法则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文化公园及文化资产的营运和管理;
6.负责策划、组织、承办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对外交流活动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指令性活动;
7.负责组织文化旅游产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服务和技术指导; 8.负责指导曹禺文化研究会的业务开展;
9.接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业务指导;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的二级单位预算在内。
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潜办文(2019)47号】)。中心内设6个机关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文化创意科、项目科、宣传活动科、市场开发科。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工会主任1名。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列入部门预算下属单位3个。含中心机关共4个预算单位(文化事业发展中心、曹禺文化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曹禺祖居博物馆、曹禺纪念馆)。详细4个预算单位见下表:
序号 | 预算代码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备注 |
1 | 371001 | 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 | 财政拨款 | 中心机关 |
2 | 371002 | 潜江市曹禺文化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3 | 371003 | 潜江市曹禺纪念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9 | 371004 | 潜江市曹禺祖居博物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第二部分
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含名词解释)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财政拨款收支总额250.1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18万元。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148.3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61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91.26万元。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18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0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0.18万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23年人员类项目支出14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9.08增加49.22万元,增加6.7%,原因是工资调整
2、2023年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72万元,增加了10%,
3、.2023年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91.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87万元,减少15%,减少的原因是财政经费缩减。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0.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因公出国(境)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万元。
五、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等。
本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25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50.1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事业运行费包括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运行费250.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打印设备0.62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市绩效考核要求纳入考核项目,主要包括:1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场所租金14万元、文化宣传推广经费31.5万元、曹禺研究协会经费0.81万元、曹禺大剧院院外景观亮化经费58.9万元。
(四)其他情况:无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指用于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部分 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性基金项目申报表(部门公开表9)
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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