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禺祖居2023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市曹禺祖居博物馆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曹禺祖居博物馆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曹禺祖居博物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市曹禺祖居博物馆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2023年度潜江市曹禺祖居博物馆部门预算
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年1月12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3】1号),按照《预算法》规定及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曹禺祖居博物馆2023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市曹禺祖居博物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潜江市曹禺祖居博物馆系潜江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二级单位,列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全额事业单位。市曹禺祖居博物馆财政预算编制5人。
单位主要职责是:
传播曹禺文化,促进我市对外文化交流;免费提供万氏家族谱牒、历史、家什及相关传统文化空间的展览、收藏、组织开展对万氏家族、祖居文化、曹禺文化的相关学术研究。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及基本情况
我馆内设办公室、财务室、陈列部、安保部四个机构,共有工作人员8,其中全额财政拨款人员5名、劳务派遣1名、聘请人员2名。
单位现有资产总额16.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3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净值15.34万元。
第二部分
潜江市曹禺祖居博物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含名词解释)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23部门预算总收入68.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3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77.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支出68.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03元。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64.38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65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6.88万元。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03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43万元。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54.5万元,占80.11%;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65万元,占9.7%;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6.88万元,占10.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23年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数5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财政预算人数增加两人。
2、2023年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了0.3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2个全额财政拨款人员。
3、2023年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6.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了1.0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财政预算正常减少。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6.65万元,包括办公费1.5万元,工会经费0.85万元。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中,无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险费,无因公出国出境费。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77.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主要原因是市级预算有限,保证人员及场馆正常运转外,无多余资金进行采购。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指用于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部分 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潜江市曹禺祖居博物馆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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