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
目 录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1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6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6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7
五、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10
六、2019年预算管理工作情况......................12
七、潜江市2018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18
八、潜江市2018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18
九、2019年绩效管理工作公开内容..................19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关于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我市2019年12月31日收入完成数为84996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50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379460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收入62020万元,省专款3527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149万元,调入其他资金51046万元。
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9年财政决算总收入为890082万元,扣除上年结余11269万元为878813万元,比2019年12月决算收入完成数849962万元同口径增加28851.66万元。增加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省政府增加我市各项结算补助19548万元,其中:离职村干部岗位补贴补助68万元,在职村干部转移支付补助70万元,村主职干部报酬转移支付537万元,省级森林公安转移支付6万元,支持市州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4500万元,减税降费一次性财力补助4442万元,税务系统统筹经费100万元,2019年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激励性资金260万元,2019年新增调资转移支付补助2672万元,农村福利院老人住房室内取暖省级补助资金47万元,取消涉企收费补助1605万元,新增调资转移支付补助2672万元,国有农场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38万元,国有农场小型公益事业转移支付130万元,民办教师转移支付32万元,县市小三场改革478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2万元,划转原国税部门养老保险缴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329万元。
2、省政府增加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779.66万元,其中:
一是省增加我市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062.66万元,其中:村级医疗机构补助基数401万元,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747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省级统招统派经费1798万元,省级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53万元,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补助经费预算64万元,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3万元,2019年省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55万元,2019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32万元,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林业转移支付资金220万元,中央财政下达农业转移支付资金2600万元, 2019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2万元,2019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三批)166万元,2019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652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补助500万元,清算以前年度船舶报废拆解和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3.66万元,清算农田水利建设基金39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5034万元。
二是省财政厅清算原下达的结算资金,因此予以调减-550万元,其中:省政府调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0万元,清算2019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0万元。
三是省财政厅将原通过转移支付结算下达的部分资金调整到省专款支出科目,因此予以调减-4733万元,其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6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827万元,预拨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1600万元。
3、省财政厅调减我市省专款-2741万元,其中:
一是省财政厅增加我市省专款426万元,其中:2019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287万元,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7万元,2019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客中国)3万元,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服务奖补资金100万元,省属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3万元,国库改革奖励经费16万元,
二是省财政厅对我市各项省专款进行清算和调整-3167万元。其中:清算2014-2016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有关事项-3万元,2019年普惠发展专项结算-500万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64万元(省财政将此项调整为结算资金),中央财政下达农业转移支付资金-2600万元(省财政将此项调整为结算资金)。
4、省政府增加我市调入资金4265万元,其中:一是新增城市防洪世行日元贷款调入资金2381万元,二是市各单位自行偿还各项政府性债务增加调入资金1884万元。
(二)关于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12月31日我市的决算支出完成数为849962万元。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9年财政决算支出为887557万元,剔除上年结余11269万元后为876288万元。比2019年12月31日我市的决算支出数849962万元同口径增加26326万元,主要原因为:
一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上划增加1980万元,二是可再生能源泉电价扣款上解增加179万元,三是省财政厅增加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01万元。四是省财政厅增加我市世界银行贷款还款支出4265万元(新增城市防洪世行日元贷款调入资金2381万元,市各单位自行偿还各项政府性债务调入资金1884万元),五是省财政厅增加我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上解120万元,六是省财政厅增加我市税务部门管理体制上解支出89万元,七是省财政厅减少我市体制上解支出2316万元。八是省财政厅减少我市农田水利建设基金上介支出392万元。
(三)关于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我市市级决算财政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无结余。由于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9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时,增加预算结算等资金28851.66万元,增加支出26326万元,共计增加资金来源2525.66万元。
(四)关于结余资金安排建议
根据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省财政厅在批复我市财政决算时,将新增加我市的资金2525.66万元全部结转支出,我们建议按如下结转支出予以安排:
2019年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农村福利院老人住房室内取暖省级补助资金47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2万元,村级医疗机构补助基数(乡村医生补助、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补助)401万元,农村义务省级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基数)53万元, 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93万元,2019年省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55万元,2019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232万元,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220万元,2019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2万元,2019年交通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三批)的通知166万元,2019年交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652万元,清算以前年度船舶报废拆解和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3.66万元。2019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287万元,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7万元,2019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客中国)3万元,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服务奖补资金100万元,省属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3万元,国库改革奖励经费16万元。在职村干部岗位补助63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一)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49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
(二)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49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2146万元,改革成本支出294万元,公益性设施投资补助支出705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2000万元。
(三)平衡情况。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6303万元。分明细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9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963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94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85万元,转移性收入847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43080万元。
(二)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303万元,具体为:城乡社区支出13773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321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940万元,污水处理费585万元),交通支出847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308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701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支出20000万元。
(三)平衡情况。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情况。2018年底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3985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基金总收入218054万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8297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9267万元,利息收入224万元,转移收入4586万元,其他收入87万元,上级调剂金补助收入7091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基金总支出193840万元,其中:养老金待遇支出165516万元,转移支出13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991万元。
4、滚存结余。2019年基金滚存结余38199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8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9804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基金总收入23334万元,其中:缴费收入7892万元,财政补助15074万元,利息收入241万元,其他收入121万元,转移收入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基金总支出16674万元,其中:养老金待遇及丧葬抚恤支出16663万元,转移支出11万元。
4、滚存结余。2019年末基金滚存结余46464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8年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2491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基金总收入64237万元,其中:缴费收入45337万元、财政补助18751万元、利息收入96万元,转移收入5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基金总支出54179万元,其中:养老金待遇支出54062万元,转移支出117万元。
4、滚存结余。2019年末基金滚存结余-2433万元。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8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3749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基金总收入31099万元,其中:缴费收入30341万元、利息收入662万元、转移收入9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基金总支出21356万元,其中:待遇支出21281万元、转移支出75万元。
4、结余情况。2019年基金累计结余63492万元。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8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6943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基金总收入57593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646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0623万元、利息收入50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基金总支出52521万元,其中:待遇支出48669万元、大病保险支出3852万元。
4、结余情况。2019年基金滚存结余42015万元。
(六)工伤保险
1、上年结余。2018年底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65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基金总收入296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61万元、利息收入3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基金总支出725万元,其中:待遇支出254万元、其他支出471万元。
4、结余情况。2019年基金滚存结余2536万元。
(七)失业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722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基金总收入1891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684万元,利息收入97万元,转移收入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基金总支出1500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待遇支出552万元、医疗保险费支出79万元,其他费用支出25万元,稳岗补贴支出7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4万元。
4、基金结余。2019年期末基金累计结余6113万元。
(八)生育保险
1、上年结余。2018年底我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364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基金总收入983万元,其中缴费收入940万元、利息收入4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基金总支出621万元,其中生育医疗费支出76万元,生育津贴支出545万元。
4、结余情况。2019年基金滚存结余4726万元。
五、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实际债务余额为2312246万元。其中:债务系统内债务为668486万元;债务系统外债务为1643760万元。
(一)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省财政厅《关于转贷2019年第1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的通知》(鄂财预发[2019]12号)、《关于转贷2019年第2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鄂财预发[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分10批次下达我市债券资金1051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3922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279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3080万元。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内债务情况。
一是全市债务系统内债务为66848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506069万元(当年新增105100万元、当年减少69597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128330万元(当年减少30000万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债务34087万元(当年减少2765万元)。
二是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情况。
(1)债务率。全市系统内债务为66.84亿元, 我市2019年地区综合财力为115.5亿元,按省财政厅债务率计算口径,我市债务率为57.87%,在风险预警线内(县级风险预警线为80%)。
(2)债务限额。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鄂财债发〔2019〕9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5409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578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5153万元。我市2019年12月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为5060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02172万元、专项债务203897万元。系统内债务限额余348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余336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余1256万元。
六、2019年预算管理工作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要求,创新理财思路和方式,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对三大攻坚战的支持,集中财力向创新驱动、重点项目、民生等领域倾斜,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控新增债务,确保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争取债券资金11亿元,确保了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资金需求。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加大征缴扩面增幅,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调剂金补助37395万元,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坚决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聚集“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压实财政资金筹集、分配、统筹、监管责任,财政扶贫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全市筹措专项扶贫资金4.6亿元,全面推进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等。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措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专项资金4.5亿元,扎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保障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实施。
(二)坚决兜实兜牢“三保”底线。2019年本级预算支出用于“三保”支出共计287766.91万元,占我市正常支出比达到83.95%。其中:保工资139693.68万元,保运转支出9284.53万元,保基本民生138788.7万元。为切实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财政部门综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三保”工作的统筹指导,研究分析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为市委、市政府汇报相关情况。二是积极争取上级倾斜支持,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争份额。三是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的征管,协调好税务部门和其他执法执收部门依法加强组织收入的力度,奋力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四是从严把好支出关口,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除“三保”外其他财政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我市全年减税规模4.5亿元,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2.5亿元。主要做法:一是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成立了潜江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和督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生根。制定了我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方案,印制了减税降费政策目录清单,完善了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全面协调、全方位推进。二是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统一宣传口径,开展多渠道、全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开设“减税降费政策”专栏,方便各部门和企业及时了解收费基金政策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发布《减税降费政策知晓度专项调查问卷》和《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我市分别对制造业、交通运输、物流、建筑、小微等50多家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活动,通过问卷汇总、综合分析,充分了解企业对惠企政策知晓率和企业满意度。三是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动态监控管理,全面清理涉企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大力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巩固降费成果。加强部门协调,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一月一会商,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同时,密切跟踪政策实施动态,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措施对企业税负、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影响,积极向上对接汇报,及时研究办法,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四)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支持民营经济黄金25条、优化营商环境26条和招才引智20条措施,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综合施策服务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财政投入从无偿补助向资本金注入、风险补偿、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转化,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设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4亿元,鼓励企业改造升级。落实招商引资政策资金1.5亿元,确保一批高精尖项目落地见效。组建总规模30亿元的“湖北长江(潜江)产业发展基金”,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潜江市江汉国翼产业投资基金5亿元,与长江产业基金合作的总投资15.2亿元晶瑞潜江微电子材料项目落户开工。深化供给侧改革,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分别注资城投公司4亿元、高新投公司1.5亿元,利用财政资金存放20亿元,促进投融资和政银企互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筹措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亿元、向上争取发行新增政府债券6.56亿元,落实东荆路网、市民之家等6个PPP项目支出责任7896万元,支持“四大产业聚集区”和“四个千亿板块”建设,以及道路交通、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发挥有效投资关键性作用。创新财税支持体制机制,落实区镇处财源建设体制奖励5000万元,支持国家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园区建设,加强市镇两级财源建设,积极促进全域振兴发展。
(五)全面加强财政保障服务。强化财服务于政的意识,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42亿元,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等重点领域建设与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三保”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普惠性支出提标提档提补政策,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重点民生投入,重点围绕市政府承诺办好的民生实事,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68亿元,同比增长8%,占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的86%。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统筹财政资金11.28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筹集资金4.15亿元,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建设。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农民合作社达1253家、家庭农场535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5亿元,落实农业保险提标和扩面补贴资金1800万元,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500万元,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加强社会治理和保障运转。足额安排预算4.45亿元,强力保障机构运转,特别是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经费,做到重点保障,及时到位。安排困难乡镇补助资金,增强基层保障能力。落实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司法工作等专项经费3000万元,营造安定祥和的环境。
(六)切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打通四本预算,实行“统筹、统编、统批、统管”。建立预算合规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项目零基预算,加强项目库管理,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完善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提高公务卡使用率,规范和简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优化管理流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截至目前共完成采购769批次,采购预算金额5.3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82亿元,节支率9.3%,其中节能、环保采购率100%。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全年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97个,审核资金46.95亿元,综合审减资金1.45亿元,综合审减率3.08%。深入推进国企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全面实行“银行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模式,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专户。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大专项资金落实、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会计信息质量等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开展财政内部年度监督检查和资金安全随机抽查检查,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督促做好巡视巡察和各类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
(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推行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制度,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做到绩效目标编制与资金审核同步,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的不纳入资金审核程序,实现了绩效目标与资金安排的相关性;二是严格审核,我市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全市绩效目标,切实提高编制质量,确保了绩效目标的完整性;三是审核机构与财政资金申请单位面对面沟通质询,保证编制的绩效目标既有客观性同时也有可执行性。四是同步批复,全市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到各预算单位执行,确保绩效目标落到实处,力求财政资金与绩效目标下达的同步性。五是纳入政府考核,将审定的绩效目标作为年底政府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之一,直接与各单位奖励工资挂钩,强化绩效目标的应用性。
(八)大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巩固和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全面从严为重点,以正风肃纪为关键,以履职担当为根本,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围绕“四争三保”目标要求,在财政系统持续开展“三提升、两作为”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能力、提升干部素养、提升职业精神,促进履职作为、清廉有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财政机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七、潜江市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全市部门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使用费、因公出国(境) 经费合计 3,152.65 万元,比上年增加 74.27 万元,增长 2.41%,占 财政支出总额的 0.53%。
2019 年全市各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中会议费支出和培训费支出较 上年变化不大,基本持平。
在我市出台各项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支 出、降低行政成本的大环境下,“三公”经费规模稳定,我市“三公” 经费支出治理已初见成效。
八、潜江市2019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3931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00876万元,由市级财政作为本级财力统筹用于一般公共财政支出。专项转移支付32530万元,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上年实际下达数额安排到相应类别支出。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我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主要是对镇办的激励性转移支付,根据镇办经济发展和税收完成情况计算,通过市与镇办财政体制结算办理,市级通过代编预算列入相关支出。
九、2019年绩效管理工作公开内容
(一)认真组织2018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1、对2018年度市级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在2018年预算执行结束后,组织各预算单位对2018年批复的1388个市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7628万元;组织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43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9864万元;因项目未实施等原因实际评价33个项目评价,涉及资金32476万元。
2、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相关单位对2018年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53个主管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两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评价,涉及资金6034万元。
(二)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潜江市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潜财预[2018]160)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预算单位申报2019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委托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在审核的基础上批复绩效目标1629个,资金151000万元。
(三)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18]295号)及市目标办考核要求文件,对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单位88家,资金项目367个,资金70607.11万元,将考核结果报市考核办。
(四)组织开展2018年度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和再评价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财绩效[2019]6号),对2018年已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并填报了项目绩效目标的3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数82145.91万元。在34个项目中选择8个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按协议要求,绩效评价在8月30日之前完成,目前评价正在进行中。
(五)组织开展2019年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潜江市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19〕4号),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对2019年财政批复了绩效目标的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六)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
一是选择部分项目在市政府新闻网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开。二是将33个项目绩效报告结果反馈到单位,要求单位及时整改,并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三是向市人大上报了《潜江市环卫清扫清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11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市人大审议2019年预算的参考件。四是向市政府报告2018年潜江市绩效评价情况,作为市政府决策依据。五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2020年部门预算相结合,将2018年377个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科室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2019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们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和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能力,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加快实现我市“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的战略目标,奋力打造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提供强大动力!
2019年度潜江市地方政府一般和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x
2019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xlsx
2019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xlsx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