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潜江市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责任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2月9日
潜江市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25〕27号)要求,进一步理顺全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特制定《潜江市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范围 | 行政监督部门 |
1 | 房屋建筑工程 | 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设施工程等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2 | 市政公用工程 |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3 | 公路工程 | 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及环保、其他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 | 市交通运输局 |
4 | 水运工程 | 港口工程、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及其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 | 市交通运输局 |
5 | 地方铁路工程 |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相关工程 | 市招标投标综合指导协调部门 |
6 | 水利工程 | 引水工程、堤防工程、分蓄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大中型灌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7 | 自然资源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防治工程 |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 建设局 |
8 | 生态环境工程 |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支持的建设工程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 |
9 | 能源工程 | 煤炭的开采、石油、天然气的长输管道运输,电力生产和输送(不含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不含农村能源)、能源转换与储存项目等 | 市发改委 |
10 | 林草工程 |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林草种苗建设等 |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 建设局 |
11 | 农业农村工程 | 农田建设工程 | 市农业农村局 |
12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播电视制播工程、传输覆盖工程、监管监测工程、融媒体、应急广播等的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 | 市文旅局 |
13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 市商务局 |
说明:1.明确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全市招标投标综合指导协调部门,负责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更新、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广播电视、商务、能源、林业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招标投标监管活动存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没有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形的,其行政监管工作由招标投标综合指导协调部门负责。
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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