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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存在明显违法违规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是否可以要求招标人通过澄清的方式进行修改?
不可以。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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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是否可以根据招标具体情况,提前或推迟开标时间?
变更开标时间属于修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需要提前开标的应该事先征得所有投标人同意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但是提前开标不得少于法定最少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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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是否可以提请投标人澄清?
不可以,重大偏差属于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该依法否决其投标。 法律法规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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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的,是否可以否决其投标?
不可以。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法律法规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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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时,可否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可以。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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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需满足什么时间条件?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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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时,可否要求投标人对上述响应内容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不可以。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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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吗?
可以。 法律法规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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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活动启动后,招标人可以擅自终止招标吗?
非法定理由不可以。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法律法规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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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是否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
可以,但是提供的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