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乡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4-10-11 10:08 来源:白鹭湖管理区

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乡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为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征集内容


乡村工程领域(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不达标挤占挪用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1)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等问题。(2)项目监理失职缺位等问题。(3)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问题。(4)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质量不达标等问题。(5)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受理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公路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1)损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不按国家、省和地方征迁补偿标准执行征迁政策,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损害群众利益。(2)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问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3)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质量问题,或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4)违法违规使用资金问题。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职权在工作过程中虚报冒领、非法套取、截留挪用或非法占有工程资金等问题。(5)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领导干部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参与、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6)“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问题。领导干部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或乱作为,在资金能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推进项目建设,搞“政绩工程”;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盲目“造景”,搞“面子工程”及“新形象工程”等问题。(7)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在农村公路建设、管养过程中,存在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受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重点专项治理(包含不限于):(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方面。“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管理人员对群众反映事项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甚至渎职,影响群众正常用水的行为;设施管护、日常巡查、运行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季节性缺水、供水时断时续、供水压力不足、水质不达标等问题。(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供水管网维护维修是否及时,设备采购是否随意抬高价格、以次充好、以权谋私、利益勾连、收取回扣,增加工程造价,降低工程质量等问题。(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收费方面。管理单位是否存在自行调高安装费用,增加群众负担;管理人员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拆装、倒装用户水表;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水费;是否谋取私利,随意改变用水性质、用水方式等问题。(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方面。管理单位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答复办理不及时;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作风不严不实,态度生硬;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对群众信访投诉是否存在办理不及时、回访不到位等问题。(受理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举报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728-6292326
举报邮箱:
qjntjs@163.com

市交通运输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728-6250216

举报邮箱:

123687637@qq.com


市水利和湖泊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728-6435833

举报邮箱:

86219504@qq.com


市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728-6243030
举报网址:

https://hubei.12388.gov.cn/qianjiangshi/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举报要求


提倡实名举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实事求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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