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征集内容
农村公路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1)损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不按国家、省和地方征迁补偿标准执行征迁政策,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损害群众利益。(2)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问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3)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质量问题,或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4)违法违规使用资金问题。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职权在工作过程中虚报冒领、非法套取、截留挪用或非法占有工程资金等问题。(5)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领导干部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参与、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6)“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问题。领导干部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或乱作为,在资金能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推进项目建设,搞“政绩工程”;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盲目“造景”,搞“面子工程”及“新形象工程”等问题。(7)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在农村公路建设、管养过程中,存在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受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举报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
123687637@qq.com
市水利和湖泊局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
86219504@qq.com
市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https://hubei.12388.gov.cn/qianjiangshi/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举报要求
提倡实名举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实事求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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