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管理区学校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977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06月21日 11:05:5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1日 11:05:53 名  称: 白鹭湖管理区学校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6-21 11:05

白鹭湖管理区

学校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对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促进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白鹭湖管理区学校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开展防溺水事故专项治理、开展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开展校园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校园贷”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心理健康专项教育)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护学生安全、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确保学校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经管理区决定,成立学校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江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秉树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陈  铭  管理区办公室主任

            刘培志  管理区政法办主任

            李培林  管理区学区主任

            李思彰  管理区卫生科科长

            皮传仁  管理区社会事务工作局局长

            胡贤兵  管理区经贸局局长、安办主任

            徐宗海  管理区水利科科长

            张人本  管理区客运站站长

            李  洲  管理区派出所所长

            李建华  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

            徐联杰  管理区组宣部干事

            李思龙  管理区政法办干事

二、工作目标

要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维护校园

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影响的政治和群体事件、确保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确保学校周边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从5

月开始,集中2个月时间,重点开展学校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政法办(综治办)要起牵头作用,整合各部门力量,大力开展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环境;学区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监管,不断提升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水平;派出所要加强学校周边治安治理,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治安巡逻值守;卫生科、城建办、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加强对校内食堂、小卖部和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发生;派出所、客运站要依法在学校及周边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设置减速带等设施,排查道路隐患,加强校车安全运用监管,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水利科要在重点水域树立警示标志、隔离带、防护栏,开展巡逻检查;派出所、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整顿学校周边消防秩序;安办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净化学校周边文化市场。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狠抓落实,下大力气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和安全秩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完善制度

建立和完善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

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使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制度化。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发生学校突发事故和紧急重大事件,在及时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

五、责任追究

要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排查整改

不力,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根据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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