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农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79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14日 16:00:2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4日 16:00:28 名  称: 白鹭湖农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1-14 16:00

白 鹭 湖 农 场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60号)、《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发〔2015〕21号)、《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潜政发〔2016〕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律法规,按照“完善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的原则,坚持防治并举,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促进全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严格畜禽养殖审批程序,确保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对畜禽养殖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形成打压态势,在重点区域、重点目标、重点违法行为上力争取得突破。

(一)严格畜禽养殖审批程序。对新上的畜禽养殖项目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法律法规和农场的发展规划执行。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把审核关,确保新项目的实施不造成新的污染。鼓励和支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链条化的畜禽养殖企业发展,提升我场畜禽养殖业的整体水平。

(二)严查重点区域。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点,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其风险点。

(三)盯紧重点监管目标。加强畜禽养殖场点监管,做好畜禽养殖场点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对一些硬件达标,但治污功能不全的畜禽养殖场点,提出整改意见,畜禽养殖场点通过整改达标,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对那些“只管养、不管治污”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进一步强化病害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监管。

(四)严打重点违法行为。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五)力争取得突破,力争在畜禽养殖环保违法违规大案查处上取得突破;力争出台一些强化畜禽养殖防治污染监管体系建设的政策,提高其防控污染的能力;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责任制。

三、主要措施

(一)摸排底数,管控风险。深入开展畜禽养殖场点情况调查,全面了解畜禽养殖场点布局、污染防治情况,系统梳理畜禽养殖污染风险隐患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切实做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二)依法清理,对标审查。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的求和相关标准,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清理工作。首先由畜禽养殖业主提交书面申请,然后由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和环保部门组成联合专班进行审查,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依法允许其生产经营;不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依法暂停或取消其生产经营,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加强检查督办,狠抓制度落实,切实做到不松手、不甩手、不放手。

(四)严惩重处,打击违法。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检查、集中治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深挖查、一查到底。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采取限时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有效震慑畜禽养殖污染的违法行为。

(五)标本兼治,创新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责任,切实加强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构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本兼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场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分场、社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分场、社区、各相关部门按照“依法行政、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原则,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妥善处理治理期间的环境信访投诉,做好社会稳定工作,避免造成群体事件。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1.农办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优先为畜禽养殖场点申报粪污废弃物处理项目,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制定全场畜禽产业发展规划。

2.社会事务负责畜禽养殖点的环评审批验收和畜禽养殖企业的环境监管,依法依规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制定 发展规划。

3.兽医站负责畜禽养殖场点防疫条件的审核,指导各分场、社区搞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协助制定全场畜禽产业发展规划。

4.国土所负责畜禽养殖项目设施用地的备案审批工作。

5.派出所负责重大案件立案工作,并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保驾护航。

6.信访办负责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7.各分场、社区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治理、管、审批和执法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