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鹭湖管理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830 主题分类: 医药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09日 08:21:0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09日 08:21:02 名  称: 关于印发白鹭湖管理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9 08:21

白鹭湖管理区

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和武汉生物疫苗事件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整治高风险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防范风险隐患,严守公共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力保障我社会发展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疫苗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疫苗流通、配送、使用各环节全链条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疫苗冷链管理、产品流向追溯、接种、过期苗处置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整治医疗和疾控机构冷链、接种信息不原始、不真实、不可追溯,储存和运输条件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生科、食药监管所

(二)加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源头风险排查整治。对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控混乱以及工艺标准、质量管理、行为规范、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以小龙虾、酒类、婴幼儿配方(辅助)食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品、调味品为主,重点排查整治食品生产企业证照许可情况,查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原辅料购进、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关键控制点和风险隐患点操作记录、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等情况。(责任单位:食药监管所

(三)加强重点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园食堂(含托幼机构,下同)及周边、农村基层等问题多发、易发区域。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散装无标签标识食品、伪劣食品、五毛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药械经营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购销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机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食药监管所学区、城管、农业局、经、民政办,办事处、社区

(四)加强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广告、宣传、推广等方面的隐患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案件。(责任单位:工商派出所文化站

(五)加强食品药品新业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网上营销、电销、第三方餐饮平台、寄递等渠道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问题。(责任单位:食药监管所、邮政支局

(六)加强食用农产品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兽药和禁用物质、“非药品”类水产养殖投入品添加农药兽药、制假售假、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农业局、食药监管所、各办事处、社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2018年11月底前)

1.动员部署。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深入一线进行动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安排,聚焦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细化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和时限,确保排查全覆盖、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

2.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主体、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是此次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彻底整改隐患问题,并记录存档。各责任主体于11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将排查治理阶段情况报本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3.全面排查。按照“全覆盖、全链条、全环节”要求,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二)整改督导(2018年1112月底前)

1.强化督办整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零容忍”要求,督促企业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主体,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整改到位的及时销号,形成台账,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做到问题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检查验收不达标不放过、投诉举报未处理不放过、问题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强化稽查处罚。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严肃追究企业、相关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有关人员实施行业禁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形成持续有力震慑。

3.强化社会共治。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广告审查等信息,及时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检查,提升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健全机制(长期)

1.完善“四个机制”。完善疫苗监管机制,疫苗配送、接种、质量安全追溯实现全链条、全过程安全可控和管理有效。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定期开展风险会商、预警和交流,并与日常监管、监督执法紧密衔接。制定科学周密的应急预案,建立反应灵敏、高度协同、规范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完善“黑名单”、信用评价、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制度,加强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

2.提升监管能力。一是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是推广“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信息公开、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是装备配备保障、食品药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等情况。三是提升疫苗安全管理能力。重点是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冷链建设、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疫苗接种全程可追溯等工作。四是扎实推进智慧监管工作。重点是年底前完成行政审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立上下左右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风险隐患可处置的信息化智慧监管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推进专项活动。建立管理区领导包办事处、社区,办事处领导包队组的领导包联责任制,确保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管理区成立由管理区分管党委委员、主任任组长,农业局、区卫生科、派出所、学区、城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加强此项工作协调和督导,确保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加强工作督导。由管理区纪检监察室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进行现场督导,督导情况将印发通报,并纳入对各单位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

(三)强化责任追究。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力度不减,工作不乱。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履职不力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依规对单位相关责任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单位或个人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观上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但客观上出现失误,未造成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或不良后果的,应予以容错。

(四)严肃作风纪律。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确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白鹭湖管理区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白鹭湖管理区

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秉树

成员:胡长林 李思彰 胡文斌 聂尚廷 杜 强

   田 勇 李培林 余泽民

 

联络员:张秉茂  联系电话:181630864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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