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潜江市《关于迎接国家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的工作方案》及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管理区决定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白鹭湖管理区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邓承清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徐新春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
张秉树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冯运清 管理区党政办主任
陈 铭 管理区社会事务办主任
胡文斌 管理区经贸办主任
聂尚廷 管理区城乡管理办主任
田 勇 市驻区派出所所长
李思彰 管理区卫生院院长
王德平 管理区民政办副主任
万小荣 市食药监局驻点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区经贸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查督办、情况综合等工作,管理区经贸办主任胡文斌任办公室主任。
二、开展联合整治百日行动
(一)整治重点
1.重点行业及领域
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2.重点场所及区域
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3.重点时段
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
4.重点行为
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整治措施与进度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7日至3月1日)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电子广告牌等媒体,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等方式,加强对“百日行动”的集中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报道行动动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2.摸底排查阶段(3月2日至3月8日)
通过各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案件管理等系统,梳理近年来与“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应用大数据分析,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充分利用网络、广告、直销监测平台,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提高“百日行动”的针对性、预见性。
3.集中整治阶段(3月3日至3月20日)
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经营的,将情况整理成《案件线索台账》,移交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执法督导工作,确保行动切实推进,规范“保健”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保健”市场乱象是长期存在的顽疾,社会反响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突出重点、措施有力,确保“百日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综合治理。要发挥机构、部门间合力,统筹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形成“百日行动”的震慑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四)加强社会共治。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百日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引导和督促行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科普产品常识。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办事处(社区)均需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至管理区经贸办周瑞,联系电话:15337371101。
附件: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宣传标语
2019年3月1日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宣传语
1.理性消费,保健品不是药品,保健品不能治病。
2.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
3.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4.盲目相信保健品虚假宣传,不但使钱财受损,还损害身体健康。
5.保健品的保健功能仅限于其外包装上标称的保健功能,超出其标示范围的功能宣称均是虚假夸大宣传,不可信。
6.行动全覆盖、执法零容忍,全力推进保健市场百日行动。
7.严厉打击以免费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
8.保健安全系万家,齐抓共管靠大家。
9.齐心协力抓保健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10.普及保健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1.诚信消费你我他,保健安全到万家。
12.保健产品不是药,盲目相信没疗效。
13.保健市场乱象多,积极举报交线索。
14.保健营销骗术高,甜言蜜语偷腰包。
15.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守护人民健康安全。
16.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严打侵害群众利益蛀虫。
17.规范保健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18.声声爸妈叫的甜,忽悠保健骗你钱。
19.规范保健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
20.保健产品套路深,步步诱骗莫轻心,专家义诊都是套,步步骗钱难逃掉,免费检查是套路,钓取人心第一步。
21.深挖保健行业违法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2.保健讲座招数多,冒充专家为骗人。
23.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组织旅游是保健行业常用骗局。
24.轻信保健产品疗效,损失钱财耽误治疗。
25.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净化社会生活环境。
26.保健市场乱象祸害百姓,依法从严打击顺应人心。
27.保健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28.拒绝欺诈虚假宣传,还保健品一片净土。
29.警惕免费健康讲座,小心会议销售陷阱。
30.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保健品违法乱象。
31.打击保健品违法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2.“打、清、整”保健品乱象、促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3.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攻坚战。
34.净化保健市场环境促稳定、保平安,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得民心、顺民意。
35.执行中央决策部署,铁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36.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投身保健市场治理行动中来。
37.凝聚打击“保健”市场乱象正能量,塑造和谐河南新形象。
38.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保健”市场违法营销防范意识。
39.谨防“亲情”陷阱,严打非法会销。
40.中消协发布提示:任何宣称保健品治病防病的行为都不合法。
41.清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人人有责。
42.严厉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保护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43.齐心协力抓保健品安全,真心实意服务群众健康。
44.情系保健市场安全,心铸温馨和谐家园。
45.选购放心保健品,维护健康你我他。
46.让理性消费引领保健市场健康发展。
47.营造保健安全大环境,呵护幸福健康小家庭。
48.保健品不是药品,身体有疾病,请到正规医院就诊。
49.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0.出实招严执法,治理保健品违法现象。
51.别信保健品治百病,警惕虚假夸大宣传。
52.发现保健品违法行为请积极举报。
53.看病去医院,莫信保健品。
54.买保健品前,请擦亮眼睛谨防上当。
55.增强保健品知识,慎防保健品欺诈。
56.保健食品宣传它再好,药品功能比不了。
57.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以及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58.筑牢防范意识,正确认识保健品。
59.严厉查处以直销、会议营销形式从事“拉人头”的传销行为。
60.天上不会掉馅饼,诈骗陷阱需提防。
61.齐抓共治保健市场,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62.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筑“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63.规范保健品直销行为,打击保健品传销行为。
64.严厉打击违法广告代言行为。
65.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
66.严禁为虚假宣传行为提供技术手段等便利条件。
67.治理保健品乱象,我们在行动。
68.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赢“百日行动”攻坚战。
69.远离陷阱,理性选择保健品。
70.警惕非法会议营销,避免上当受骗。
71.百日行动亮剑保健行业,联合执法保驾百姓民生。
72.理智消费保健品,欢乐祥和迎新年。
73.魑魅魍魉坑蒙拐骗扰乱保健市场,十三部门联合出击保护群众利益。
74.保健商品要留心,是真是假得弄清。
75.购买假货您别怕,举报热线投诉它。
76.严厉打击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
77.众志成城齐努力,百日行动监管情。
78.严厉打击欺诈、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保健品违法行为。
79.你出力、我出力,齐心协力铲除保健市场乱象。
80.保持保健市场乱象露头就打的决心和信心。
81.保健品别神话,身体健康不靠它。
82.保健品不治病,老年朋友别上当。
83.保健品虚假宣传,害人害己。
84.加强综合整治,优化保健市场环境。
85.严厉打击以中医为名的预防保健、治未病等违法行为。
86.构筑“保健”市场“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87.拒绝“保健”市场广告乱象。
88.常念“紧箍咒”,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89.重拳出击、加强协作,掀起“百日行动”高潮。
90.治“保健”市场乱象,还“保健”市场秩序。
91.百日行动从我做起,规范市场人人有责。
92.规范“保健”市场,刻不容缓。
93.全民动员、人人参与,让“保健”市场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94.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筑起市场监管的坚固长城。
95.群众利益无小事,保健安全是大事。
96.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97.齐抓共治保健品,违法宣传要举报。
98.严厉打击保健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99.广造舆论氛围,打击非法保健。
100.手牵手把好保健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保健品安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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