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场办事处
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化解各项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遏制我处社会不稳定因素,办事处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立的工作部署,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化解一批重大突出矛盾纠纷,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全力化解-批重大疑难案件,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坚决防止再次出现赴省进京非访现象。
三、时间安排
2019年8月20日至11月10日。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筹备。各村、高场社区、农科所组织开展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8月23日之前)。组织召开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会议(8月30之前)。
(二)集中分类梳理案情。提出初步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并认真填报《百日攻坚调解专班包案登记表》,做到排查一起、受理一起、报备一起。
(三)逐案落实化解专班。各村、农科所、高场社区要逐案落实包案化解专班,各地党支部负责人、调委会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要共同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
(四)组建法律服务专家组。驻村律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要组成专家组,对纠纷和有关案情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扎实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五)建立指挥协调机制。办事处司法所设立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全处矛盾纠纷化解日常事务。
(六)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将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难点问题、工作推进情况、化解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处司法所。联系人:马玲;联系电话:1510722608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黄竹青同志担任组长,司法所所长黄扬新、综治办副主任曹承承担任副组长的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司法所,由黄扬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做到纠纷不化解,专班不解散;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及时了解掌握涉诉对象有关情况,做到稳控有力,坚决杜绝赴省进京非访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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