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警苑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4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0 12:06 来源:广华寺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警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警苑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4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东区围墙,西至东门主干道,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农田车库,辖区共计534户,总人口1121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彭河渠,西至广林路,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农田车库,辖区共计640户,总人口1169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围墙,西至广来路,南至兴阳线,北至发展大道,辖区共计477户,总人口529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广高路,西至052乡道,南至广浩路,北至安康路,辖区共计460户,总人口811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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