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向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向新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7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友谊路三号,西至工农路,南至安居路,北至工农路,辖区共计556户,总人口1341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友谊路三号,西至工农路,南至安居路,北至工农路,辖区共计540户,总人口1205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友谊路三号,西至工农路,南至安居路,北至工农路,辖区共计550户,总人口1365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友谊路二号,西至友谊路四号,南至友谊路二号,北至友谊路二号,辖区共计472户,总人口701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友谊路二号,西至友谊路四号,南至友谊路二号,北至友谊路二号,辖区共计488户,总人口996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友谊路二号,西至友谊路四号,南至友谊路二号,北至友谊路二号,辖区共计498户,总人口639人。
7.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友谊路二号,西至友谊路四号,南至友谊路二号,北至友谊路二号,辖区共计469户,总人口821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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