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华寺办事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89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15:01:1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15:01:12 名  称: 广华寺办事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6-12 15:01


 

广华寺办事处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扶贫攻坚行动,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切实组织实施好全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部署,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区分贫困类型,找准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确保精准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处村两级建立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二)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充分利用建档立卡的成果,精准分析贫困户的分布情况、致贫原因、扶持需求,切实做到“处有脱贫方案、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办法”。
  (三)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处直各单位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危房改造、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扶贫救助、劳动就业等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四)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实施“七个一”帮扶措施,一村有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包保、一村有一个处直部门帮扶、一村有一个帮扶计划、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有一个帮扶措施、一户有一个增收项目、一户有一名党员帮扶人员。

  三、工作目标
  在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0人的基础上,实现2015年底脱贫18户46人;2016年脱贫15户26人;2017年脱22户48人;2018年脱18户41人;2019年脱29户66人;2020年全面巩固提高。
  四、工作标准(贫困户脱贫标准)
  1.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每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并达到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的70%以上。
  2.未成年贫困人口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素质。
  3.低保户、五保户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安居难、养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坚持瞄准贫困村贫困户,确保对象识别精准
  1.规范建档立卡。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制度,对230名贫困人口进行精准核查,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动态掌握基本信息,实行脱贫销号、动态管理。
  2.制定脱贫计划。深刻分析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精准制定脱贫计划,提出精准扶贫专项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脱贫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做到对号入座、一户一策。
  3.建立帮扶台账。明确扶贫进度,倒排脱贫工期,硬化帮扶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精确制导,精准脱贫。
  4.规范审批程序。项目的申报审批按照“村委会申报、工作队初审、地方政府审核、行业部门认证、市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各行业部门针对项目建设需求及脱贫时间安排,制定行业部门精准扶贫方案。
  (二)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确保帮扶措施精准
  坚持问题导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有针对性采取结对子扶贫、差异化扶贫、造血式扶贫、市场化扶贫、固本式扶贫等措施,通过“扶贫十法”,增强脱贫效果。

  1.发展生产扶贫。按照“整村推进引导生产、企业结对支持生产、资金政策帮扶生产”的思路,全力推进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实现整体脱贫致富。按照“村户并扶,以村带户,以企帮户,以社扶户,直扶到户,村户共享”的原则,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虾稻共作、畜禽水产、特色种植等优势产业。实施《潜江市小龙虾养殖精准扶贫方案》,对有条件有意愿从事小龙虾养殖的贫困户实行公司帮扶、财政扶持和信贷支持。
  2。金融信贷扶贫。对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并争取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分类贴息,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对以“基地+农户”等产业扶贫形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共同致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明确其扶贫责任和帮带机制并签订帮扶增收脱贫合同的前提下予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3、土地流转扶贫。按照“稳定、分权、放活”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大户带动、企业拉动、专业合作组织推动,通过出租、转包、互换、入股等形式,加大贫困户土地流转,促成土地向产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实现土地高效利用,提高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化的组织程度,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
  4.培训就业扶贫。选派科技特派员到村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每村培养一名新型合作组织带头人或一名科技致富开路人,为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口至少开展一次免费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使其至少掌握一项创业就业技能。
  5.设施建设扶贫。制定并实施土地整治精准扶贫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加强田、水、路、林、渠综合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村村通客车”。实施危桥改造、小型排灌站新建与维修、主要排灌渠道疏挖及硬化工程。继续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推动全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输变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光缆线路、公共卫生厕所、垃圾集中收集点、污水处理池、旅游村等基础设施,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求。
  6.危房改造扶贫。按照“财政投、向上争、全力保”的思路,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提高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上级危房改造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户,实现贫困户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翻番、建房贷款全额贴息。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7.文化旅游扶贫。完善贫困地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深入实施文化“三下乡”活动,丰富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生活。加快贫困村文化资源的挖掘与整理,开发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产品。引导贫困村开展和实施旅游规划、旅游产品和线路设计、宣传推介、人才培训,把旅游开发与生态休闲农业、“农家乐”、革命遗址和历史文化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乡村旅游。
  8.保障教育扶贫。按照“义务教育全额保、高等教育结对保、其他教育定向保”的思路,切实解决我处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难问题。认真做好相对贫困户实用农业技术、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落实贫困户子女就学补助资金,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增强发展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自主创业的综合素质。
  9.医疗救助扶贫。一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政策为补充,聚焦特殊需要的贫困人群,贫困户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等级的医院提高5%到20%,大病保险起付线从8000元降到5000元。二是根据《潜江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实施办法》解决特殊困难群众因病、因家庭收入、因突发事件等造成的生活难、就医难等问题。特殊困难群众患重大疾病,通过新农合补偿后个人支付医疗费5万元以上或通过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按个人支付费用的5%进行救助,3万元封顶。因意外事故造成重大伤亡且事故责任主体不明或无力赔偿的最高给予1万元救助。
  10.救助兜底扶贫。加大农村福利院、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确保孤寡老人、留守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救助和五保供养范围,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处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处党委副书记、主任任组长,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处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华办事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处扶贫攻坚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建强队伍,竭力帮扶。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单位和包保责任人,精准摸清底数,找准致贫原因,明确帮扶措施,迅速进入角色,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处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主动在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项目优势,争取效益最大化,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四)加强班子,夯实组织。村基层组织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利用处直部门挂点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鼓励和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加强督导,强化考核。扶贫攻坚工作处政府负主体责任,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负帮扶责任,村委会负直接责任。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年督办各级履职工作情况,并把落实扶贫责任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和年度班子考核的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倒查,视其情况给予警示提醒、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扶贫领域举办电话:6511263)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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