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土地流转不搞一刀切 宜统则统 宜分则分

发布日期:2024-08-02 09:51 来源:湖北日报

土地流转



炎炎夏日,潜江高石碑镇大岭村虾稻基地,稻苗郁郁葱葱,拔节生长。

“以前流转10亩地分在5个地方,现在70亩地集中在一起。”看着面前整块大田,家庭农场主黄德元有了“一眼望不到边”的感觉。

这得益于高石碑镇实施“一组两作区”土地流转模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土地分为“流转区”和“自种区”,既满足农户自身耕种需求,又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该模式已新增流转土地面积26915亩,累计流转土地6.5万亩,土地流转率由34%提高至58%。



按群众意愿,划出自种区和流转区

高石碑镇是典型农业乡镇,长期以来,各村流转土地较为分散。

“过去,土地流转多以口头约定为主,流转费低,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高石碑镇党委书记杜华安深有感触。

“农村最大的资源是土地,要想壮大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致富,必须要做好土地文章。”杜华安一直都在寻找破解之法。

明确了思路,说干就干。去年,高石碑镇决定开展土地流转试点,成立工作专班,对全镇192个村民小组摸底调查。

“最难的是群众思想观念如何做通!”杜华安说,高石碑镇立足三点:尊重群众意愿、不改变土地经营承包关系、不减少农户收益。

走访中,有群众愿意把土地流转,有群众还是想自己耕种,怎么办?

“不搞一刀切,宜统则统、宜分则分,不强迫流转。”综合大家意愿,高石碑镇以村组为单位,规划出自种区和流转区——

土地流转区:将流转意愿强烈的农户田块划分到“流转区”,由村集体统一流转,并支付租金给农户。这部分土地主要用于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农户自种区:将其他田块调换划分到“自种区”,由农户自行耕种、自主经营。自种区选在村庄附近便于耕种、交通便利的区域。

差异化调田满足村民的不同需求,“小田变大田”在高石碑镇如火如荼铺开了。

摸底、测绘、拆埂、整地……一系列操作下来,农田在悄然变形,“巴掌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成方连片的“大块田”。

适度规模化,激发多重效应

“小田变大田”后,农户每亩地流转费用从两三百元涨到600元—900元,平均每亩增收400元。

然而,流转费上涨对农业经营主体来说,划得来吗?黄德元直呼:“划算”。

“过去都是‘巴掌田’,面积小且不规则,种植水稻收益低。”黄德元说,改造后,全程机械化省时省事不说,成本节省30%,效益显著提升。

种田更高效,种植成本更低,让黄德元当即申请了家庭农场,并增加土地流转面积。

“‘小田变大田’的出发点是解决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帮助面广量大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杜华安说,改革至今,高石碑镇新增经营主体59家,农业现代化耕种、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发展。

土地流转带来的效应不止于此。

在高石碑镇长市村,湖北农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流转土地4400亩,投资建设的优质蔬菜种植基地,主要经营蔬菜出口。

“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技术更先进、管理更现代、理念更绿色,联农带农能力也更强。”长市村党总支书记王新武说,地块由村集体负责统一流转,与经营主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村里可收取居间服务费30万元。

“不用种田,还能赚更多的钱。”长市村村民杨生兵说,土地流转以后,他不仅有3000多元流转费,还在蔬菜基地务工,每年还能额外增收1.5万元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高石碑镇还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展基础设施功能,以优化耕作条件,增强土地流转吸引力。

“小田变大田,看似简单的重整与合并,实际形成了“1+1>2”的叠加效应。”杜华安说,村民劳动力得到解放,村集体还能增加收入,田块成方更便于机械化耕作、社会化服务、现代化管理。

“人”“地”“机”这些生产要素的新组合,也正在高石碑镇迸发新力量,给田野带来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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