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关于2018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复核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中旬起开展2018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复核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低保年度复核,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动态管理。对在册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及时办理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的手续。
(二)落实按户保障。除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单人户保障外,低保家庭中共同生活成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三)落实重点救助。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政策增发补助金,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四)加强政策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开展排查整改。巩固纪委大数据监管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认真开展对照排查,建立问题和风险清单,立行立改。重点排查和整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是否有“遗漏”,杜绝“保人不保户”的问题;家庭收入核算是否“一把尺子”,坚持按《潜江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操作规程》评估核算;是否存在人为控制保障规模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收入水平高于扶贫标准但仍低于低保标准的对象,以宣布脱贫为由取消低保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工作对象为4月份正在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从2018年4月中旬起至5月下旬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政策宣传阶段。将统一印制的政策宣传单张贴到每户低保家庭门前,让低保对象知晓年度复核时间、地点、程序以及材料等。
(二)入户核查阶段。采取信息核对、入户核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认真核算家庭收入,逐户调查核实,填写《潜江市2018年农村低保年度复核表》。
(三)民主评议阶段。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民主评议,在《潜江市低保对象民主评议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做出复核认定结论。
(四)公开公示阶段。将复核结果统一印制公示单加盖公章在镇、村进行公示,停发低保金的及时告之对象并说明理由。
(五)规范管理阶段。各村要按照低保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做到归档及时,资料齐全,便于查找。同时,于5月28日前报送有关资料到市社会救助局、镇民政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低保年度复核工作作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实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工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对于实现就业的低保家庭实施救助渐退,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实际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纳入相关救助范围,确保社会稳定。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落实低保备案管理制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群体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