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应当查阅档案并出具。
申报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法律依据:《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收费标准:免费。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