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力争用三年时间将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范围覆盖到全市所有村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域规划、因地施策、立足长效、精准发力”的原则,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定时摇铃收灰”农村垃圾村组收运模式,完善专职保洁队伍,构建城乡环境“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新格局,促进农村环境改善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共建共享优美宜居家园。
二、运行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市场运作、村民参与”的原则,推行“户分类、点分项、站处理、镇考核、市监督”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按“每村配1.5辆电动垃圾收集车、每村配3名保洁员”的办法,为农户配备垃圾容器,保洁员配备清收和劳动工具,
选址建设村级垃圾集并点,硬化村级道路,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中标公司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实行管理。
(二)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全镇各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外包给有资质、有业绩、有管理经验的专业环卫保洁公司。由中标公司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对保洁队伍实行“统一纳入管理、统一教育培训、统一作业标准、统一发放工资、同意督导考核”,由镇实行监督考核,进一步推进管干分离。
(三)建立精细治理标准
按照“精准分类、精准收集、精准管理”的要求,农村垃圾按可腐、不可腐和危害三类由农户初分类,保洁员定时摇铃收运至压缩站。日常保洁实行常态化,道路、广场等公共部位清扫保洁一天2次,河塘沟渠、农户房前清扫保洁一天一次,明确保洁边界、地块,确保无暴露、陈年垃圾、建筑垃圾、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
三、资金保障
按“市级统筹、财政奖补、村级自筹”的方式筹措资金。村集并点到市环节运行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农户到村集并点环节由市、镇、村筹措负担。
1.配齐保洁设施。一是配齐垃圾桶。各村要想方法配齐每户一个垃圾桶,由农户自配或村级统筹统一解决。二是设置、修建组级垃圾集并点(垃圾池)和村级垃圾集并点(垃圾池)。由村合理布置并统筹建设、维护、管理。三是配齐垃圾清运车。每个村民小组负责配置一辆木质箱式板车,负责本组农户垃圾收集并转运至组级垃圾集并点(垃圾池)。每村配置1-2台拖拉机,负责把各组垃圾集并点垃圾清运到村垃圾集并点(垃圾池)。保洁设施配置费用可向驻村单位申请解决。
2.村、组保洁员工资标准。每组组级保洁员月工资拟定300-500元。村级2名保洁员可按工作量大小每年1-2万元实行承包保洁。
3.资金来源。一是争取市级财政奖补,工作考核达标后,向市财政争取每人每月300元工作补贴。二是镇级奖补。由镇级统筹相关项目,解决一定的保洁经费。三是村级自筹。根据各村财力,筹措相应村组保洁专项资金。四是农户缴交。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按每户60元/年标准收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农村垃圾处理费由各村征收,上缴镇财政专户储存,全部用于该村保洁员劳务报酬支出,专款专用。
采用服务外包方式的村按合同付费,市、镇奖补标准不变。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工作专班,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农办主任、建管所主任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卫生院、教育、水利、土管、交通、财管所、林业、宣传、农技、环保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第一责任人。
五、责任分工
镇农办:负责统筹资金筹集、协调农户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村保洁员补贴资金的核准拨付;负责对各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办、考评。结合农村“清洁家园”、新农村建设等活动整合各块资金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抓好村级规划,指导有序建设,负责集镇保洁工作,协调好市城管局的垃圾运行体系,协助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考核检查督办。
财管所:负责研究财政支持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整合资源,按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卫生院:负责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湖北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学区:要抓好中小学生讲卫生、不乱扔垃圾和垃圾分类教育活动,逐渐改变家庭卫生陋习。
水利站:负责市、镇管河渠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负责河道两岸环境卫生整治,抓好河渠疏挖治理,依法拆除河渠鱼网等设施。
国土所:协助抓好新农村建设及协调落实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
林业站:抓好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对林场内生活垃圾进行治理;
农技服务中心: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
派出所:协调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镇环保办:负责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镇宣传办:加强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考核结账
(一)村级考核。建立健全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考核机制,村支部书记是本村生活垃圾治理第一责任人,各村要配备一名副职具体抓,村委负责对辖区保洁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检查结果作为保洁员工资发放依据。
(二)镇级考核。由镇政府组建专班,采取随机抽查和月末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组农户房前屋后、道路、河渠、公共场所保洁及垃圾清运情况进行检查,将考核结果一月一公布,作为村级保洁员奖补资金发放依据,连续三次排名倒数后三位的对村委实行追责,并扣发相应的补贴经费。
(三)市级考核。由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评细则及奖补办法,按照“周巡查、月通报、双月考、年总评”的要求,对镇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结账。每周随机抽查各镇所属村组的环境卫生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每月将综合汇总的巡查情况定期在《潜江日报》、潜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每两个月对镇及市场化营运主体进行一次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与各区镇处村级保洁员补贴资金挂钩。对排名第一的镇处奖励2万元,排名第二的镇处奖励1万元,对排名倒数第二的镇处扣减保洁员补贴资金1万元,对排名最末的镇处扣减保洁员补贴资金2万元。对连续2次排名最末的区镇处分管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同时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作用,提高社会知晓度、支持度,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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