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汉江高石碑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
禁捕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汉江高石碑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汉江高石碑段生态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116号)、《潜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江潜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政办发[2018]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五位一体”、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认识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的重要意义,坚持政府领导、水产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依法禁捕、维护稳定的工作原则,按照先禁捕再安置的办法推动落实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8年3月1日起,汉江高石碑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汉江高石碑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村、各单位迅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镇水产服务中心全面摸清所辖涉保护区的渔民、渔船数量,汇总后于2018年6月1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禁捕阶段。2018年3月1日起,汉江高石碑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明确各村、各单位工作任务,组织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等相关措施,扎实开展和落实全面禁捕工作。各村、各单位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凝聚禁捕合力。同时,要密切关注社会反响,做好渔民上岸后各项稳定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一是建立保护区全面禁捕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村、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建立全面禁捕巡查制度。镇水产服务中心、派出所要对保护区常态化巡查,及时处理相关违法案件。三是根据“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水产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实施禁捕后仍从事捕捞的,作为典型案例严肃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四是妥善做好退捕渔民上岸安置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汉江高石碑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产服务中心,负责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明确责任分工
水产站:负责做好全面禁捕工作的协调督办;统筹做好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宣传、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等工作;联合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保护区内的违禁捕捞行为。
财管所:在现行政策内积极统筹使用支农惠农、社会民生等相关资金,解决退捕渔民过渡期生活困难问题;保障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相关经费。
派出所:负责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同开展全面禁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对违反全面禁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进行处理。
工商所:负责配合做好保护区全面禁捕后的执法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销售违禁渔获物的行为。
信访办:做好全面禁捕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广泛宣传引导。注重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广泛宣传,让广大渔民群众充分了解开展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禁捕工作的良好氛围。
严格工作纪律。对在禁捕工作中因推诿塞责、弄虚作假、措施不力导致工作开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确保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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