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
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必然要求,高石碑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高石碑镇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相关批示精神,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解读,主动公开了包括公开指南、年度报告、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本级政府文件、重大政策落实、公示公告、规划信息、公共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工作动态等信息,全面完成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等方面工作责任,对政务信息进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一是密切关注全镇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官方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二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质量,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了高石碑镇的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应用了高石碑镇特色页面背景。采用“文字信息+丰富图片”等形式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好的网站浏览体验。
(五)监督保障。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公开投诉电话,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并行,确保规范。二是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格式、已公布信息、发布时间是否及时等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对发布内容进行脱敏处理,维护公民隐私,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及时整改落实。面对社会评议,端正态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对外公开信息,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措施应对。2023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其中,工作动态184条,本级政府文件6条,政策解读6条,规划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2条,财政专项资金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公益事业建设76条,公共资源配置11条,政府会议8条,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5条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质量不够高。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缺少专业性人才。随着数字政务的推行,乡镇严重缺少熟悉现代化网络技术专业政务公开的技术人才,导致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标准化管理存在不合理性。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汇报各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也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文件及重要精神,确保组织有序、工作积极。二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储备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把群众更加关切、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同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三是加强监督问责。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干部年终评优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干部群众代表对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估,确保我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高石碑镇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高石碑镇没有收到要求办理有关建议提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高石碑镇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乡村振兴、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就业、安全生产、公共突发事件等中心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做好政策文件公开解读,加强网站、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高石碑镇聚焦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围绕乡村振兴、教育、涉农补贴等群众关注、反响强烈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专栏建设,强化工作监督,完善公开指南,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公益事业建设信息76条。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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