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石碑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高石碑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高石碑镇委办公室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高石碑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潜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高石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础,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高石碑镇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西片特色产业集聚区。
二、 主要任务
(一)以全民教育普及行动为载体,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
1.社会宣传。在全镇主干道、兴隆绿道、镇直各单位、各村居等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面的公益广告;镇直单位LED显示屏要实现公益宣传全覆盖;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要合理设置公益广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文明校园建设等公益广告,展示中小学生守则。(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社会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2.党员干部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高石碑落地生根。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用高石碑镇党校,邀请专家学者为全镇党员干部讲学。利用各类干部培训班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利用各类干部培训班,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邀请市委宣讲团、百姓宣讲团、特色宣讲团,到镇、村居开展宣讲活动。(责任专项工作组:党群共建组;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镇宣传办;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3.特定人群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以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全镇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大于90%,中小学生会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社会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学区、各学校、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二)以居民素质提升行动为载体,形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重点村居、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力度,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企业资质审查,切实审查企业及企业法人有无涉黑涉恶行为背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推进问题线索移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循线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做到高危人员稳控到位、需要救助人员帮扶到位、需要引导人员教育到位。(责任专项工作组:社会法制环境组;牵头单位:镇政法办、镇经发办;责任单位:镇纪检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
5.开展机关单位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明察暗访,推动公务机关、执法单位、窗口单位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集中展示、红旗党支部建设、优秀基层工会建设等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单位办事效率。(责任专项工作组:党群共建组;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组织办;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6.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启动文明出行专项,在全镇倡导礼让“斑马线”、排队上下车、不乱扔杂物,组织开展“排队日”“让座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遵守秩序和文明礼让之风,进一步提升居民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利用周末组织志愿者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引导居民文明出行。(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社会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镇团委、镇妇联、学区、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社区)
7.营造“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氛围。在单位、学校、企业、社区、村居等公共场所开展多种多样的节俭养德宣传。组织酒楼、饭店、餐馆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文明节约用餐宣传标语、宣传画,在每个餐桌摆放文明餐桌提示牌,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用餐、勤俭节约”提示语,培训服务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同时,大力提倡不抽烟、不酗酒、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纸屑的良好用餐习惯,营造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社会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工商分局、食药所)
8.开展居民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在各驿站摆放文明旅游宣传材料,在人流量大的交通要道布置公益广告。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明旅游集中宣传活动,形成文明旅游浓厚氛围。有条件的公园、广场设立文明志愿服务岗和文明监督岗。(责任专项工作组:文化旅游服务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文化站、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以镇容环境整治行动为载体,提升集镇管理水平
9.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巩固高石碑镇省级卫生城市建设成果,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制、门前“四包”责任制,突出整治背街小巷、主要河道的环境卫生,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整治各类乱涂写、乱张贴问题。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集中整治,打造良好的集镇管理秩序。(责任专项工作组:城乡建设管理组;牵头单位:镇城建办;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直各单位)
10.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等问题,科学设置施划公共停车位和道路临时停车区域。重点解决学校门前乱穿马路、电动车随意穿行、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责任专项工作组:城乡建设管理组;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镇城建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11.实施集镇提档升级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天然气管道、集镇供水管网改造、雨水管网改造升级、道路刷黑、人行道改造升级、集镇绿化、亮化等建设项目。维护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功能完好,各类指示牌、标识标线、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要功能完好、设置规范、管理到位。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彻底消除黑臭水体。(责任专项工作组:城乡建设管理组;牵头单位:镇城建办;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12.加强集贸市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落后、商贩占道经营、经营证照不齐、场所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引导摊贩行商归点、坐商归店。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经营户持证亮照,业主自律意识增强,确保达到集贸市场规范管理标准的基本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规范现场制售门店经营行为,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专项工作组:城乡建设管理组;牵头单位:镇经发办(农办);责任单位:食药所、工商分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四)以社区单位提升行动为载体,优化人居环境
13.提升社区内各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理清社区管理责任,健全物业服务机构,确保小区有人管、能管好。启动物业管理提升年、文明物业建设年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小区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卫生状况良好,环境绿化美化,人防、物防、技防齐全,消防通道通畅,小区内秩序井然,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破坏绿化、露天排水等现象,实现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责任专项工作组:城乡建设管理组;牵头单位:镇民政办;责任单位:长脑渊社区、镇直各单位、各居民小区)
14.多措并举配全文体设施。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在社区设置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以及专门用于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摸清底子,形成建设计划,充分利用闲置用房、场地,或采取租赁形式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建立并完善管理使用制度。要确保设有体育设施,并保持无损坏,无挪作他用或侵占。(责任专项工作组:文化旅游服务组;牵头单位:文化站;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15.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道德讲堂”,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居民,社区要组织好邻里、文明家庭、文明楼道等建设活动,鼓励社区居民晒家风、晒家训。积极组织开展社区文化节、社区运动会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利用清明、端午、中秋、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每年开展祭扫、感恩、敬老等活动不少于3次,引导居民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弘扬传统美德。(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民政办;责任单位:福利院、长脑渊社区、各村)
(五)以志愿服务行动为载体,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的氛围
16.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在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并在镇创文办统一登记注册。在社区、文化站、窗口单位普遍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点),探索推广“社工+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镇团委、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17.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计开展群众有需求、便于志愿者参与的平安、助残、文化、科普、旅游、邻里守望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以及扶贫帮困、“一张纸献爱心”等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在农村以精准扶贫、帮扶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宣传普及、农业 实用技术培训、心理健康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脱贫攻坚。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0次。加大志愿服务工作在文明创建测评中的分值比重,促进文明单位、文明村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镇团委、镇妇联、镇扶贫办、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18.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志愿 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增强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认同。加大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落实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使用、项目对接、服务记录、嘉许回馈等制度,以制度化促进经常化规范化。(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镇团委、镇妇联、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19.大力推进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加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 各单位及社区充分利用门房值班室等场所,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点),配备相关志愿服务物品,固定相关志愿服务人员,佩戴志愿服务标识。(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社区、各窗口单位)
(六)以诚信主题实践行动为载体,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20.精心组织诚信主题活动。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主题活动,在全镇积极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人们真诚做人、守信做事。在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食品药品售卖点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主题活动。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以信取胜的知名企业,利用微信公众号曝光失信败德的典型案例,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责任专项工作组:诚信体系建设组;牵头单位:镇工办;责任单位:食药所、工商分局)
(七)以乡村文明行动为载体,推动文明创建向农村延伸
2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巩固、深化、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集中开展垃圾清理、环境 整治工作,进行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推行垃圾源头减量。深化村居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美在农家建设,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长效。(责任专项工作组:城乡建设管理组;牵头单位:镇经发办(农办);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居))
22.抓好乡风民风建设。把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树立文明乡风,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并充分发挥作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符合实际的红白事操办标准。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婚丧仪式办理水平,丰富其文化内涵。(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社会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民政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23.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活动。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工程,确保一创一评、一规一会、一堂一队、一场一榜(文明村镇建设、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讲堂、志愿服务队、文化广场、好人榜)落到实处。建好用好农村文体广场阵地,继续协调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文明村镇建设,进一步提高文明村镇创建水平。(责任专项工作组:文明创建及社会风尚培育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镇妇联、文化站、各村(居))
(八)以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为载体,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24.广泛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开展同声诵经典活动,鼓励各学校举办比赛。利用清明、儿童、建党、国庆等节日,继续开展清明祭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荐新时代好少年,深化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组织开展“践行文明行为规范我为文明潜江代言”教育活动。(责任专项工作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镇团委、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25.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文明单位与文明校园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主动对接市检察院和市气象局,每年为镇中心小学协调少年宫建设和运行费用3万元。组建少年宫校外辅导队伍,举办镇中心小学少年宫活动优秀成果展,利用“结对共建”开展更多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责任专项工作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学区、财政所、镇中心小学)
26.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同时确保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全市网吧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责任专项工作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牵头单位:镇政法办;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农办)、学区、文化站、派出所、司法所、食药所、工商所、城建所、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细化落实责任,形成督办机制。建立协同高效的工作网络,落实各 级工作责任。要结合各村居各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在镇创文办的统一指挥下,积极扎实地开展工作,
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100%。动员本地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创文活动,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争做城市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推动者。
(三)分工协作,严格督查。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按期完成。镇创文办将定期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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