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石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08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09:00:00 文  号:高政办发〔2019〕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09: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高石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6 09:00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高石碑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石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高石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6



高石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集镇和农村管理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北省《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1947)潜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潜政办发〔201924)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集镇和农村管理的重点工作和我镇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战略举措来抓,强化政府责任与村(居)、单位协同,提升全民公共环境责任意识,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体系,不断改善集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居)民文明水平,为建设“美丽高石碑”作出积极努力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对集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体进行统一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发展。

2.坚持先行先试,逐步推进。在确定“总体目标”基础上,充分考虑人口、经济发展、收集处理方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试点范围,逐步推进相关工作。

3.坚持市场运作,体系健全。坚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以生态、循环、可持续理念为指导,着力构建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为导向,以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有害垃圾集中处理为核心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稳定运行。

4.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统一领导,明确各村()、单位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理念,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教育引导、法规约束、绩效激励的管理体系。

2019年末,高石碑镇集镇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完成集镇镇政府机关、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财管所、市场监管所、卫生院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居民住宿区。

2020年末,集镇实现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曾岭村、灰台村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其他要选择1-2个湾台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2年末,集镇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曾岭、灰台大岭、三建笃实、窑岭6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2025年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

三、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实施范围。区域。镇直各单位、企业、学校、农贸市场、超市;26个行政村1个社区

(二)实施步骤。

1.分类试点阶段(2019年9月- -2019年12月)。选取镇政府机关、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财管所、市场监管所、卫生院,实施“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完善垃圾收运登记管理制度;曾岭村、灰台村选取不少于1个湾台开展试点并逐渐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2019年末高石碑镇集镇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建成6个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

2.全面启动阶段(2020年1月- 2020年12月)。在确保2019年末完成集镇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建成6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的经验基础上,从2020年1月起,大力推进并完成集镇党政机关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曾岭村、灰台村全部纳入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逐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强力推进阶段(2021年1月一2022年12月)。集镇实现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曾岭、灰台大岭、三建笃实、窑岭6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4.巩固提高阶段(20231月一202512月)。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分类质量及资源化利用成效,形成全镇积极参与分类的良好氛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

四、工作内容

(一)形成简明易行的分类方式。根据城乡生活垃圾成分构成与产生主体的特点,按照可回收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处理。

(二)培养规范准确的投放行为。各村(居)、镇直单位建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工作责任。按标识统一、数量足够、方便投放与收集的原则,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建立考核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运转、责权明晰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市场化公司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督办,严格惩治结账,通过村(居)民监督、村(居)委抽查、镇专班督查、政府通报、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严格督导,严格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落实奖惩。

()构建全面有效的社会参与体系。开展常态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内容纳入中小学学堂教育,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分类减量从我做起”的观念,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是充分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是加强培训指导,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分类收集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指导和监督公众分类投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办,负责全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

加强部门协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全镇垃圾分类工作镇农办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试点建设、技术培训、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内容;镇城建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集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试点建设、技术培训、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内容;镇财管所、经管站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村(居)、单位、企业负责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设施管护、费用收取等内容;市场化公司负责全镇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分类流程指导、人员车辆管理、垃圾分类清运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各村(居)、单位做好试点建设

(三)严格考核结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加强对各村(居)、单位城乡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督办,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抽查、交叉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考核。对市场化公司的考核由镇农办、镇城建办根据全镇整体保洁效果、村(居)信息反馈和群众满意度进行统筹评定,评定结果作为经费拨付的直接依据。

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市级财政争取一点、镇级政府配套一点、受益村(居)民自筹一点”的办法筹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及垃圾分类资金。集镇和农村保洁费按照每年60元/户征收标准收取与市财政奖补资金共同用于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及垃圾分类工作,不足部分由镇政府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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