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中央层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公共法律服务,其中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发展方向,也应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内容。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19年9月,司法部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16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提供主体。
2020年7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列为加强公民权利保护的重要内容,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实效被明确为考察法治社会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
2021年12月,司法部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加快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
三、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法治宣传教育。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向公民普及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3.律师法律服务。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律师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辩护、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等,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5.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6.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7.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根据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签订的仲裁协议,就双方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的法律制度。仲裁作为与诉讼并行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法律途径,具有程序简便、公正高效、费用低廉等优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