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
5.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
6.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二、对象范围
1.企业法人;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自然人。
三、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进行就业登记的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2)符合灵活就业社会补贴的人员,可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办理就业登记的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就业信息真实有效;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创业指导;
(3)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就业后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
四、申请材料
1.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3.营业执照(创业担保贷款人员需提供)
五、办理流程
就业登记登记实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
(一)现场办理
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营业执照,填写《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可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服务区12号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手机APP等线上方式申请。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0728-629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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