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机关党委,区直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潜办发〔2017〕11号)精神,经管理区党委、管理区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区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27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运用大数据
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潜办发〔2017〕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对接精准扶贫“五个一批”,从2017年5月份开始,利用6个月时间,通过市纪委比对反馈信息中的教育扶贫资助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五保等8个精准扶贫项目数据信息进行入户核查,根据问题线索、纠正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规定,以精准监督促精准脱贫,为精准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实提供纪律保障,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二、检查项目
根据市纪委精准扶贫比对反馈信息,重点将对教育扶贫资助资金,虚假发放、超范围超年龄发放、重复发放、该发的没有发到位以及克扣、挤占、挪用问题。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中贫困户是否用贷款资金发展生产,有无个人、法人单位虚假申报贷款的现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检查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居民医疗保险,检查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不够、参保资助不到位、违规重复参保问题,检查个人、办事处卫生所骗取套取医保基金问题。残疾人两项补贴,检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否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是否属实等内容。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五保,检查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8个精准扶贫项目情况进行入户核查。
三、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5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8日—5月25日)
组织召开全区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组织办事处、区直单位于5月25日前对10个项目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比对核查(5月26日—8月15日)
根据市相关部门提供的精准扶贫政策项目的源数据和比对数据;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并组织开展核查。
核查采取自查、普查、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办事处、区直单位自查。根据比对结果,将问题线索分发给业务主管部门,各部门将线索分解至各办事处、区直单位,“化整为零”由办事处、生产队(社区)、区直单位组织专班进行普查。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部门抽查。区级督查,成立督查组,分赴各办事处(生产队、社区)、区直单位各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发现调查核实不认真负责、查处情况不如实上报等问题的,及时开展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
第三阶段:整改执纪问责(8月16日一10月15日)
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组织整改并进行分类处置。
对上级政策规定出台之前,办事处的探索性工作失误,或推进改革中因体制机制不完善引发的失误,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书面报经市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对问题性质相同、涉及对象较多、个案金额较小的问题,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纠正。对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读职等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纪委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未按要求组织公开精准扶贫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严重滞后,数据收集不认真,核查工作走过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的,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16日一11月10日)
各办事处、区直单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纪委。区纪委对上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各单位存在的工作作风、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履职尽责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于问题严重的,参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堵塞漏洞,规范执行政策。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管理区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王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洪春、党委委员、副主任陈道田任副组长,各相关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各办事处、区直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
(一)管理区党委责任。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组织督查组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其查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上报的各类数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积极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并组织对管理区干部开展追责问责等工作。
(二)各办事处党委、区直单位党支部责任。组织开展辖区内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督促生产队(社区)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自查;组织核查专班对问题线索进行普查;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准确分析研判,及时上报;积极支持纪检组、纪检委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三)管理区纪委责任。区纪委负责全区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数据比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汇总分析、情况上报,督促办所整改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区纪委负责监督检查、线索核查、违纪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四)区直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负责提供相关数据信息,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负责政策宣传解读,共性问题处理的政策解答;汇总各单位核查情况,进行问题综合分析,及时向区纪委报告相关情况;对线索核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40%;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以及系统内的追责问责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办事处、区直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副书记领衔主抓,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相关办所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好政策解答和宣传,加强对监督检查项目存在问题的调研指导和分析研判,回应基层建议,为基层整改提供政策遵循。区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配合党委、管理区抓好比对核查、整改问责,加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倒逼扶贫政策落实。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专班情况报区纪委。
(二)强化宣传发动,赢得群众支持。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把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各单位要依托各种平台,将政策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纪检部门要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强化上下联系,及时上报数据。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按照数据填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对于报送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数据信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准确报送。
(四)强化督办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管理区党委、管理区成立督查组,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采取分片包保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要约谈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核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严肃追责;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单位,要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委进行“一案双查”。要把追责问责贯穿于工作始终,通过严格追责问责,促进问题整改,促进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促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附件: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
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冰 管理区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洪春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道田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谭多文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发改办主任
陈海林 管理区纪委副书记、监察科科长
孙仁珍 民政办、扶贫办主任
关宏美 民政办、扶贫办副主任
柳 强 管理区文教卫办主任
吕洪九 管理区社保中心主任
姜治国 管理区财政所所长
邹友胜 管理区纪委委员、审计科科长
郭险峰 后湖职工医院支部书记、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区纪委办公室,陈海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举报电话:674183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