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016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后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18:1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18:15:00 名  称: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8 18:15 来源:后湖管理区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社区)、区直各单位、市直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湖北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2510号)精神、市政府《关于做好潜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政发20258)精神,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对象

管理区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及农业办事处

(二)行业范围

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时间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组织实施与职责分工

管理区成立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由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康凯丽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单位要向管理区工作专班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记录和数据信息。普查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动撤销。

、强化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潜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政发20258)文件精神,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加强普查经费监管,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人员保障

在现有办事处、社区、生产队选聘熟悉辖区情况、责任心强、具备信息化操作能力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指导员

附件:后湖管理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后湖管理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刘腾辉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管理区党委副书记

        单士杰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员:胡国鹏、黄红卫、刘千山、郭兰州、陈海林、颜川慧、陈新伟、康凯丽、李敬军、罗昭侠、李明波、柳晓红、柳勇、李日福、柳玲、倪体茂、曹辉、关成云、邓明锋、李国平、朱丹华、贾福勇、李红领、张顺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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