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浩口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镇政府研究审核,同意浩口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6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文岭村7组,西至浩口村1组,南至庄场村1组,北至浩口村1组,辖区共计477户,总人口1828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西荆河西岸,西至柳洲社区7组,南至318国道北,北至柳洲社区5组,辖区共计421户,总人口1603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浩口村1组,西至西荆河东岸,南至庄场村1组,北至318国道南,辖区共计847户,总人口2626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文岭村7组,西至西荆河东岸,南至318国道北,北至浩口村5组,辖区共计658户,总人口2103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西荆河西岸,西至柳洲社区8组,南至新剅村3组,北至318国道南,辖区共计872户,总人口2642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庄场村1组,西至西荆河东岸,南至新剅村3组,北至浩庄路,辖区共计363户,总人口1407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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