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浩口镇委办公室 浩口镇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春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2021年春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浩口镇委办公室 浩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2021年春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我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等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整合全镇人民调解资源,始终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有调必调,应调尽调”的工作原则,重点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能,全力排查、就地化解涉企、涉疫及春节前后敏感节点各类矛盾纠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从而有效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全面排查调处一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隐患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
三、工作内容
(一)活动时间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止。
(二)重点排查
重点排查涉企、涉农、涉疫、涉法涉诉信访、涉婚姻家庭、涉邻里、涉土地等纠纷。
1.涉企纠纷。因环境污染、工伤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买卖、租赁、借贷、承揽及合同履行违约、欺诈等产生的矛盾纠纷。
2.农业生产纠纷。因农田耕种、拖欠农产品购销款、农药、种子、肥料买卖和小龙虾营销、收购、运输、虾苗买卖等产生的矛盾纠纷。
3.涉疫纠纷。因村(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人员返潜,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潜留观、隔离、不配合疫情防控产生的矛盾纠纷。
4.家庭家事纠纷。因婚姻、家庭、伦理道德产生的离婚、抚养、赡养等矛盾纠纷。
5.邻里纠纷。因农村房屋排水、通风、采光、通行产生的纠纷;因城镇高空抛(坠)物、垃圾处置、噪声、违章搭建、占用公共空间、上下楼层漏水等产生的纠纷。
6.土地使用权纠纷。因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界限不明、分割不均等产生的土地承包、流转互换纠纷。
7.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因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案件或问题处理不满、关注度高、反映大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利荣、利巢、民创等特殊群体产生的堵门、堵路事件。
8.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及具有极端情绪倾向人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
9.其他矛盾纠纷。
(三)排查方式
1.全面排查。各村(社区)、镇直单位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实现化解积案,减少存量。
2.入户排查。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逐村(社区)组、逐单位、逐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采取早发现、早调处,确保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是对于纠纷隐患要发现一起、登记一起、上报一起;二是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要做好研判分析,可以化解的及早介入调处;三是对于正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做好动态管控,坚决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3.重点排查。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存在的矛盾纠纷,深入细致的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一是排查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合同履行及消费纠纷等涉企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二是排查辖区内企业、工厂在生产经营中引发的矛盾纠纷,要重点做好分析研判,早调处早化解;三是排查商品物流、包装、经营、销售等环节在本辖区引发的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建立远程适时在线视频调解平台。以信息化手段为切入点,充分利用配发的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设备,依托政法中心视频系统和市司法局视频指挥系统,建立并完善市、镇、村(社区)三级远程视频调解平台。镇司法所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内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视频调解QQ号注册,并与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E+”(QQ号:2986453826)进行连线测试,确保春节假期前,全市能互联互通,点与点之间实现视频连线。
(三)认真落实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各村(社区)要定期研究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二是建立登记建档制度。对排查的矛盾纠纷隐患要做好登记上报,逐级逐案逐人落实包案化解专班,对无法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制定稳控措施,落实包保责任单位、责任人。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专项行动情况,请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日15时前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数据信息报送至镇司法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是矛盾纠纷的多发期,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维护稳定任务更加艰巨,各村(社区)及各行业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密切关注各类风险隐患,警惕各种苗头趋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2021年全镇开局工作营造平安稳定发展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宋宇同志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本村(社区)本部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全面部署辖区内的春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三)加强工作督办。活动期间,镇党委、政府将不定期对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进行督办,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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