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浩口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浩口镇委员会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2日
浩口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据《潜江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潜平安[2020]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重大风险为突破口,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浩口特色、时代特征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浩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镇直各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将社会治理放到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注重各领域建设与治理协同发展,统筹谋划社会治理工作,使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标《潜江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我镇实际,拟定了我镇工作任务清单。
(二)创新社会现代化管理。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推进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主要是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保障公共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域社会政治环境,确保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好党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基层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完善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和力量,全面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雪亮工程“四位一体”建设。加强社会协同方式方法,构建社会多元参与工作新格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2020年8月)。各村(居)、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出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专题部署。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2年6月)。各村(居)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梳理本地本系统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研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任务分解到人、细化到岗,强化措施,逐项逐个研究解决市域社会治理源头性问题、根本性问题、政策性问题、普遍性问题。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不定期对各村(居)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成果阶段(2022年7月-2022年9月)。各村(居)各单位对本地本系统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积极向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成果经验材料。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2年10月)。由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各村(居)、各单位接受市级验收工作组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镇直单位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示范带动。以党建为引领,以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为抓手,着力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供给能力。加强组织推动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村各单位试点工作的创新实践和成功做法。
(三)强化考核评估。将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和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浩口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浩口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波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杨 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朱心明 党委副书记
邬凌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臻 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 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俊峰 党委委员
蔡冰冰 党委委员
洪少刚 党委委员
成 员:张 惟 党政办主任
谭思远 政法办主任
胡 京 浩口水陆派出所所长
冯晓宏 财管所所长
周勇刚 卫生院院长
秦海棠 浩口学区主任
郑中武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许 昌 水利站站长
潘世茂 文化站站长
林本海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邵 华 国土所所长
彭其华 司法所所长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法办,谭思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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