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全镇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28日
浩口镇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
实施方案
针对2017年度省脱贫攻坚考核评估、2018年省扶贫办暗访及市扶贫办4月督查发现的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集中2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査、大整改、大提升”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活动),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提升脱贫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各村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主要排查:1.是否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村委会重要议事日程,村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抓脱贫攻坚,负责同志是否集中主要精力具体抓脱贫攻坚;2.是否有扶贫专干;3.是否落实必要的扶贫工作经费;4.是否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和脱贫典型宣传;5.是否整合村及驻村帮扶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合力;6.是否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各驻村工作队履责情况,主要排查:1.是否全面掌握所驻村脱贫攻坚基本情况;2.是否熟练掌握脱贫攻坚相关政策;3.是否因村制宜、因户施策制定并实施村户脱贫计划和措施;4.是否严守“五天四夜”吃住在村的考勤纪律;5.是否认真记录驻村工作日志;6.群众满意度是否达90%以上。三是帮扶责任人履责情况,主要排查:1.帮扶责任人是否熟悉被帮扶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贫困户是否熟悉帮扶责任人的基本情况;2.帮扶责任人是否至少每月1次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对接,是否至少每月2次电话联系贫困户;3.各项精准扶贫到户政策是否及时、足额、全面落实到位;4.被帮扶贫困户是否对帮扶责任人满意。
(二)政策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政策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率过低的问题;二是到人到户政策落实不及时、不足额、不全面的问题;三是对出列村、脱贫户“一出了之、一脱了之”,不兑现后续帮扶政策的问题。
(三)脱贫效果不实的问题。一是所有行政村排查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精准识别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的流程、精准退出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核实认可、公示公告”的流程,全面排查村档户档相关档案资料,识别和退出申请书、评议记录、公示材料、相关人员签字笔迹、时间关系、逻辑关系、佐证资料完整性等必须符合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要求。二是已出列贫困村排查“村九有”达标问题。重点排查主导产业和“全村无危房、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饮水安全”等四个“一票否决”内容。三是未出列贫困村排查“村九有”基本情况,摸清短板,整合各方力量,完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四是镇扶贫办排查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不完善、不准确的问题。
(四)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涉及村级扶贫项目的村,对2016、2017和2018年度所有村级扶贫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进行排查:一是党员干部插手扶贫项目的问题;二是拆解项目招投标的问题;三是擅自变更项目内容不报备的问题;四是擅自扩大或减少项目工程量的问题;五是项目未公示或公示不及时公示不全的问题;六是后续管护机制未建立或执行不严的问题;七是验收或报账不及时的问题。
(五)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脱贫典型宣传发动不到位,贫困户脱贫动力不足及存在“等靠要”思想的问题;二是特色产业对贫困户带动力不足、贫困户参与度不高的问题;三是基层组织“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精准脱贫工作手册,做到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明确任务、动态掌握、考核评价,做到贫困村村情、户情“一本清、心里明”。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各村、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明査暗访、及时通报、挂牌督办,情形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二)强化政策落实,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重新梳理政策菜单,按照市扶贫办要求发放扶贫知识读本,做到政策宣传社会面全覆盖、贫困户全知晓;二是强化培训教育,对各村支部书记、会计、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分层次分阶段开展扶贫政策专题培训会;三是加强检查督办,公布政策落实举报电话,对“扶贫十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确保到人到户政策及时、足额、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基础工作,切实解决脱贫效果不实的问题。一是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市扶贫办下发的精准扶贫村档、户档整理要求,全面梳理、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做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全流程的痕迹化管理工作;二是着力补齐短板,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出列贫困村“九有”全达标;三是做好数据清洗工作,确保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准确。
(四)强化项目监管,切实解决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潜江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潜江市经管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市扶贫办、市经管局关于加强微小型扶贫项目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潜江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全面建立村级扶贫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五)强化宣传教育,切实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平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带领群众脱贫和创业就业的先进典型,传导正能量,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和主观能动性,形成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头雁”任用。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0日-6月10日)。各村、驻村工作队集中力量对本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和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拟定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
(二)扎实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0日)。各村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对症下药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留尾巴。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7月30日)。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对“三大”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建立打好打贏脱贫攻坚战的长效机制。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将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25日前上报镇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394887781@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在镇委镇政府领导下统一开展,镇成立“三大”活动领导小组,镇委书记陈波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杨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委副书记朱心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镇委委员蔡冰冰同志任副主任,负责“三大”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检査督办。各村要明确专班专人负责“三大”活动的统筹推进,确保全镇上下“一盘棋”,全面做好“三大”活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检查督办。坚持“问题不査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办结销号。镇“三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建督查专班,盯紧进度安排、人力调配、整改实施、成效确认等重点环节,全方位加强检查督办。“三大活动”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各村于每周四将问题清单、整改进展、典型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报镇“三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责任追究。将“三大”活动与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紧密结合,对工作敷衍、搞形式主义、整改不力的村和个人及时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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