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口镇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137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浩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09:35:37 文  号:浩政办发[2018]2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15日 09:35:37 名  称: 浩口镇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15 09:35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根据《潜江市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浩口镇实际,现将《浩口镇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浩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浩口镇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潜江市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潜政督〔2018〕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宣传工作,把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纳入文明乡镇总体规划,负责全镇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和普通话培训工作,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形成语言文字工作良好环境,高质量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语言文字督导评估顺利达标,成立浩口镇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宣传系统语言文字迎检工作。

 长:杨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镇人大主席

 员:杨    镇党政办主任

        胡先金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田宜安  镇民政办主任

        刘红岩  镇计生办主任

        吴尘心  镇纪委副书记

            镇党政办副主任

        谭思远  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镇经发办副主任

        冯晓宏  浩口镇财管所所长

        秦海棠  浩口学区主任

        庞守华  浩口派出所所长

        田宜民  浩口社区总支书记

        郑中武  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潘士茂  镇文化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区办公室,秦海棠兼任办公室主任,蒋红玲任联络员。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语言文字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各村、镇直各单位统计本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数量,镇语言办制定浩口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等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计划,并于8月9日前报市语委办,由市语委办统一安排培训测试。

(三)资料准备。浩口镇各有关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力量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整理迎检专项资料(2015年一2018年),针对自身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镇语言办于8月25日前完成资料整理。

(四)系统排查。镇语言办于8月底前组织对全镇各类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并留存相关资料。

(五)迎接检查。根据市语言办工作安排,对工作查漏补缺、全面评估、装订资料、准备现场、迎接检查。

 

附件:1.潜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档案建设的要求

 


附件1:

潜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档案建设的要求

 

一、档案建设原则

档案建设应坚持客观性、覆盖性、规范性原则。立足“求实务真,准确可信”,客观反映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纵不断线,横不缺页”,全面反映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过程及水平,能印证评估标准中的相关指标项。评估资料收集整理,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要求进行,所反映的工作情况应口径一致、相互印证。统计表册准确无误、上下对口、能开能合。评估资料整理力求规范美观,便于检索和查阅。

二、档案资料的类别

1.文字资料: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文书档案资料;

2.图片资料:活动、会议中形成的相片、宣传资料;

3.音像资料:活动、会议中所录制的磁带、光盘等;

4.电子资料:工作中形成的计算机管理的档案资料;

5.实物资料:奖证、奖杯、奖牌及其他相关实物;

6.专题资料:某专项活动或专题事件形成的系列资料等论文集、文件汇编、经验交流或专题集等。

三、档案资料的内容

档案资料的内容分各部门及单位综合材料和供查阅资料两大类。

(一)市直各部门及单位综合材料

1)语言文字工作综合汇报材料;

2)自评得分一览表;

3)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各类文件;

4)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

5)语言文字工作的年度计划及总结和迎评方案等;

6)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情况统计表;

7)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记录;

8)规范用语用字情况清查情况记录;

9)自查、整改情况记录;

10)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综合材料要按照分类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彩色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A4纸规格。

(二)供检查组查阅的档案资料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主要指标》三级指标规定的文件材料或音像、图片资料,按三级指标数分盒存放。

四、档案要求

1.所有档案一式两份,一份报送市语委存档,一份留在本单位存档,以备省检查评估。

2.严格按照A组织领导、B工作机构、C管理措施、D制度建设、E宣传工作、F普及普通话、G用字规范化、H特色档案、I自查自评汇报材料等九大类编档。

3.条块结合。按照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档案建设工作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上级建档部门对下级建档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各级建档部门应加强联系,相互补充完善,做到对口一致。

4.统一标准。汇报材料要按照分类及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彩色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A4纸规格。供检查组查阅的档案应根据《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C级指标分类整理,做到“一标一盒”和“四个统一”即:统一封面、统一格式、统一目录、统一规格(A4纸),装订成册。资料装订按时间顺序(近上远下)放置,每盒资料打印卷内目录,同时形成档案资料总目录,全部档案做到规范、整齐、大方、美观。图片、音像资料单独归类,必须配有文字说明。

5.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建档工作必须在8月底以前完成,市语委办将对各单位档案进行单项检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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