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发动辖区群众参与燃气安全社会监督,鼓励市民主动排查上报瓶装液化气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按照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燃气隐患线索征集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街道辖区商户、居民用气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可举报隐患类别
群众可重点举报以下两类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
1. 违规超量存放气瓶:经营场所同一独立空间内,瓶装液化气总存储量超过 100 公斤。即存放 50kg 气瓶 2 瓶及以上,或是 15kg 气瓶 7 瓶及以上。
2. 私自倒装充装气瓶:未取得法定充装许可,擅自开展气瓶倒灌作业,利用大气瓶向小瓶转移充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
二、线索上报途径
街道设立燃气安全 24 小时举报电话:0728-6201716。群众也可以直接向隐患点位所属村、社区现场反映情况。提交线索时,建议尽可能写明隐患发生时段、详细地址、涉事商户/个人、具体风险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方便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与情况反馈。
三、奖励兑付标准
群众上报线索,经现场核查确认属实,且相关隐患此前未被主管部门发现掌握的,予以一次性奖励,奖励区间 200—500 元,分级标准如下:
一般隐患线索,核实后奖励 200 元;
风险等级较高,隐患位于餐饮门店、人员密集场所的,奖励 300 元;
查实重大安全隐患、非法充气行为,或是依靠该线索成功避免安全事故的,奖励 500 元。
多人先后反映同一隐患,仅奖励最先提交线索人员;多人联合举报,按单次标准发放奖金,由联名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同一隐患线索不重复发放奖励。
四、核查流程与奖励领取
街道城建办统一接收、登记所有举报信息,分流移交相关单位或村(社区)开展核查处置。核查完成认定符合奖励条件后,通知举报人申领奖金。申领奖励时,举报人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号码;匿名举报且无法核实线索真实性的,不予以奖励。
五、不予奖励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发放奖励:
1. 承担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发现上报的线索;
2. 隐患信息主管部门已经掌握、正在处置;
3. 举报人本身就是本次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
4. 虚构隐患信息、恶意诬告他人;
5. 线索信息不全,无法现场核实、联系不上举报人的。
六、举报人保护措施
街道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如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方责任。本办法自本日起试行,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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