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玉口镇关于同意罐头尖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5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罐头尖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镇政府研究审核,同意罐头尖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5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腾飞路,西至滨河路,南至荆桥路,北至七支渠,辖区共计161户,总人口608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腾飞路,西至滨河路,南至师苑路,北至荆桥路,辖区共计212户,总人口799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腾飞路,西至滨河路,南至希望路,北至师苑路,辖区共计293户,总人口1061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腾飞路,西至滨河路,南至351省道,北至希望路,辖区共计245户,总人口959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电管所,西至滨河路,南至工具厂,北至351省道,辖区共计196户,总人口782人。
辖区共计1107户,总人口4209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潜江市积玉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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