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镇关于同意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3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章华台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3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 龙湾村二组,西至 龙中河,南至 龙东桥,北至 华容路与荆石路交接 ,辖区共计 386 户,总人 口 828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 龙中河,西至 龙湾河,南至 龙湾村七组,北至 龙湾路与荆石路交接 ,辖区共计 351户,总人口820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包含园艺场、鸭业社、农科所、多种场、国营渔场、曾家巷辖区共计 441 户,总人 口 1088 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潜江市龙湾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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