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湾镇创建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5177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龙湾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21日 09: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16:36:43 名  称: 关于印发《龙湾镇创建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6 16:36

龙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镇创建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湾村、龙新村、章华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工作,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档次,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根据潜江市城管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龙湾镇创建市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21日

龙湾镇创建《市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为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打造城镇管理亮点,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根据省、市有关“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结合今年来我镇城镇发展趋势和变化,按照市城管委创建工作通知精神,经实地踏勘后研究决定,把“华容路”纳入此次创建目标。将严格按照《潜江市市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检查验收标准》开展有关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党委委员林本浩同志为组长的开展市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专班。有关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做好配合,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强化整治。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拟创建的道路开展街景综合整治,入地或隐藏强弱电线、改造沿街建筑物立面、美化遮挡空调机规范设置广告店招、清除沿街乱贴乱画城市“牛皮癣”。同时,要加强沿街市容环卫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以最高的标准展示集镇形象。

(三)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城镇建设指挥部及城管部门应加大对示范路段市容市貌的巡查整治和监管;要高标准做好示范路段的专业维护工作;有关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创建路段“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四)加强督办,从严管理。城镇建设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容环境关好示范路的日常检查、督办和考核,对发现问题较多、创建进度迟缓的有关单位将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前)。有关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召开动员大会,签订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开辟专栏,开展宣传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创建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强化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强化提升后上报市级验收。

四、责任分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祥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创建工作的相关部门。

城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华容路临街建筑物立面整治详细规划及设计方案,预算工程造价,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临街建筑出入口路面硬化及施工围墙美化的督办落实;负责创建道路的绿化达标、市政设施配置及路面硬化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创建道路的路面标识、标志、标线的设置,确保科学、规范、清晰、齐全;负责创建道路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管理,确保停放整齐,无乱停乱靠;负责创建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道路畅通。

镇直各单位:分别负责对创建道路两侧各自的所属门店及范围做好“门前四包”工作。

城管中队:重点负责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工作的管理,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好创建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对华容路临街门店进行整治,负责指导、督办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开展“门前四包”工作。

各有关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开展此次工作要纳入重要工作议程,高度重视。镇政府将对创建工作不定期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附件:龙湾镇创建《市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工作专班

名单

                                                                     

龙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

龙湾镇创建《市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工作专班名单

长:林本浩(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徐肇梅(综合口总支书记)

员:黄祥波(城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刚(派出所所长)

        黄联风(学区主任)

        明(供电所所长)

        郑学彪(卫生院院长)

        冯正强(供销社主任)

        李海波(兽医站站长)

        张学军(居委会书记主任)

        易昌华(龙湾村书记主任)

        谢东风(龙新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镇建设指挥部,黄祥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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